浙江医械产品注册将收费 比肩京沪
发布时间:2017-03-08 18:02:28
医药网8月10日讯 8月8日,浙江省药监局发布通告,面向公众征求对《浙江省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浙江省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实行细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16年8月8日--⑻月12日。 根据该通告,浙江省药监局拟对受理的境内第2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取相干费用。 目前拟定的收费标准是:境内第2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首次注册收费93900元,变更注册收费39300元,延续注册收费39000元。 另外,《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中属于注册登记事项变更申请的,不收取变更注册费; 对小微企业提出的创新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申请,免收注册费; 注册申请受理后,申请人又主动撤回申请的,或浙江省药监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已缴纳的注册费不退还。再次提出注册申请的,须重缴费用。 以上收费新政拟自2016年9月15日起实施。 不出意外的话,征求意见稿中的收费标准也会成为浙江省终究的正式收费标准。 浙江收费标准比肩京沪 此前,已有福建、江西、上海、海南、山东、内蒙古、北京这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相继发布了境内第2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浙江算是第8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