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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全的辅助用药政策梳理及应对策略

发布时间:2017-01-13 10:43:53

医药网12月16日讯 针对当前公立医院的临床药品使用,“辅助用药”无疑是最热门的词语之1,但截至目前,还没有针对“辅助用药”相对全面、客观的总结和分析。本文结合国家和地方出台的相干政策法规,结合市场状态,全面剖析,针对当前的辅助用药应对策略给予建议,希望对同仁有所启发。   [各省汇总]  政策力度各不同  云南省 2015年9月8日发布,目录并未公然发布,而是直接下发到医院履行。   [目录解读] 总计122个品种,包括中药注射剂、维生素类注射剂和其他辅助用药3类产品。分析辅助用药目录产品发现,有些未在社保且在市场很少使用的产品也在目录内,有些用量很大的产品却未在目录。业内人士向相干部门咨询目录遴选标准或原则,未得到确切回复。该目录出台前,没有任何关于辅助用药遴选的信息,更别提组织专家论证了,目录可谓“从天而降”。   [临床用药管理办法] 文件发布后,云南卫计委要求各医疗机构由医务部门牵头,重点监控辅助药目录的用药情况,各医疗机构每个月对用药进行排名和专项处方点评,连续3个月前20名的产品且处方不适合率超过10%的立即停药。  安徽省 2015年12月19日发布,目录为《安徽省县级公立医院临床路径管理推动工作实行方案》的1部份。   [目录解读] 总计21个品种,被纳入“辅助用药”的产品也存在未在社保目录几近未销售的产品,例如脾氨肽口服冻干粉。坊间流传,该目录参考了北京未公布的辅助用药目录。   [临床用药管理办法] 明确规定辅助用药不能纳入临床路径,虽然范围不是很大,但被纳入目录的品种未来的预期可想而知。该方案明确规定,2017年底前县级医院70%以上出院患者实行临床路径管理,药占比降到30%。在辅助用药发布之前,政府发布了2015年4⑴0月县级以上医院和基层重点监控目录的通报,总计50个品规。其中,县级医院分为抗生素类10个,非抗生素类20个,均为医院销量比较大的产品。  4川省 2016年2月2日,4川卫计委发布了《关于建立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的通知》,通知根据药招平台的销量排序,制定了重点监控首批药品目录。   [目录解读] 总计25个品规,包括了质子泵抑制剂、中药注射剂、辅助用药3大类。通知只规定了药品临床使用的监控办法,并没有明确量化指标,可能对市场的影响程度没有管理目标量化的省分那末剧烈!  福建省 2015年招标中,发布《特定限价药品及血液制品谈判采购实行方案》,该方案肯定了特定限价谈判采购药品及血液制品的谈判方式,前者由两批目录构成,总共41个品规,后者21个品规。福建作为医改试点省分,果断推出包括独家品种在内的特定产品谈判目录,并且勇于进行严苛的限价及杀价,终究的结果是很多产品为了保护价格体系而放弃市场。  北京市 2015年9月,各医疗机构陆续接到了北京市医管局制定的辅助用药目录,目录有27个品种,均为销售额较大的注射剂产品。但目录并未有官方的正式公布,而是直接下发各医疗机构,并且具体的临床用药管理办法和管理量化目标也比较模糊。  河北省 2015年12月14日,卫计委联合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进1步加强关于临床公道用药的通知》。   [目录解读] 通知并未公布具体有哪些产品,各医疗机构根据自己的用药情况进行用药监控。   [临床用药管理办法] 该通知规定,每个月对进入医疗机构药品销售金额、使用量排名前20位药品进行专项点评,并根据点评结果,对科室和医师进行公示,对超凡规使用的药品进行预警,存在问题的科室和医师按医院管理规定处理。连续3个月超凡规使用的,停止该药在医院使用,并且年度内不得恢复使用。  江西省 2016年2月,卫计委发布《关于进1步加强药械管理,增进公道用药用械工作的通知》。   [临床用药管理办法] 该通知规定,各医疗机构要公道肯定各科室辅助用药目录和辅助药品使用的范围、品规、数量、金额、比例、实行采购、使用情况监测预警,最大限度地下降辅助用药的数量和比例,并于今年3月底前肯定本单位的辅助药品目录,报送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湖北省 2016年5月,湖北省卫生计生委印发《关于进1步加强医疗机构公道用药管理的指点意见》,对医疗机构的药占比和基药使用比例制定具体目标,并针对临床公道用药给予指点意见,也并未明确具体品种。  山西省 2016年5月,山西省卫生计生委下发《关于进1步加强医疗机构辅助类用药管理的通知》,旨在进1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公道增长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规范医疗机构辅助类用药管理,建立辅助类用药目录上报制度,并建立辅助类用药公示通报制度。  内蒙古自治区 2016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发布了《关于进1步规范医疗机构辅助用药管理的通知》。   [目录解读] 首次对辅助用药进行了明确的定义,明确了辅助用药的属性,并制定了辅助用药的临床使用管理办法。该通知将首批50个品种纳入辅助用药目录,其中临床监控类38个、限制类12个。   [临床用药管理办法] 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对消耗金额前20名的辅助用药实行专项处方点评,对辅助用药不适合率超过10%的处方或住院医嘱实行预警。对连续3个月均进入本机构消耗金额前20位,且第3个月用药不适合率依然超过10%的辅助用药,属于重点监控类的,应当及时调剂为限制使用类;属于限制使用类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且本年度内不得恢复使用。  辽宁省 2016年6月,辽宁省卫计委发布《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辅助用药预警和监控工作的指点意见》。   [临床用药管理办法] 该意见规定,各医疗机构根据本机构用药情况编制辅助用药重点监控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辅助用药重点监控品种采购使用预警通报制度,通过临床路径、处方点评,完善辅助用药重点监控品种采购使用管控措施。该意见没有具体品种目录,只给出了管理办法,没有具体的量化管理目标,并且由医疗机构各自履行,相对照较温和。  苏州市 2015年10月,作为江苏省级医改试点城市,苏州市医改小组发布了60个辅助用药目录,要求针对目录加强临床使用监管,通过处方点评、用药预警等手段,力争药占比从目前的45%降至30%。   [政策剖析]  重在防滥用、社保控费  目前为止,“辅助用药”尚没有明确的制定标准和定义,在药典和相干政策文件中并没有明确的“辅助用药”定义,即便在国外也只是1个相对的概念。“辅助用药”的定义之所以复杂,根本缘由在于各个药品在不同使用条件下,其作用和意义是不1样的。有些产品在某些科室或疾病医治中是辅助的,在另外一些疾病医治中则是必须的。这也致使有些目录出台的混乱,有的产品目前用量很大,有的产品却还没有在临床大量使用。  目前,国家层面发布的文件也并没有清晰的“辅助用药”作为产品分类的清晰表述,国家也从未要求各地制定“辅助用药”目录的政策出台。但国家几部委针对临床用药发布《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公道增长的若干意见》,对社保控费的具体措施给予了明确指点。各省出台的政策、意见也是重要根据,可见这些目录的发布也是为了促合规、防滥用。  从目前已出台相干政策的12个省市看,防滥用、社保控费是辅助用药管理真实的意图。在各省政策中,有明确品种目录的省分或地区有7个,公布了相干政策但没有明确品种目录的有5个。  分析各省出台的目录,不能否认,确切存在临床滥用现象,也造成了1定的社保资源浪费,但纳入目录的很多品种在临床使用中也具有不可替换的优势。例如,在心衰医治领域,目前西药医治方案有限并且很容易产生耐药性,致使医治效果大打折扣,而注射用益气复脉就有很好的延续医治效果。所以,我们应当辩证、客观地看待这些产品的临床使用。国家针对临床公道用药管控这1策略是对的,相干产品生产厂家应当与时俱进,增进行业健康发展。  各地出台以监控临床公道用药为目的的相干政策和目录,对1些产品的影响不言而喻,但各省具体的履行政策和力度不同,市场影响程度也不同,对明确了产品目录和量化了具体管理目标的省分,相对来讲,影响更大。   [应对策略]  以面带动市场  在国家规范临床用药的大环境下,占用大量社保资源的针剂产品,特别是已在相干政策中公布的产品,应当做好应对准备:  1.对还没有出台相干政策和目录的省分,应当高度关注,时刻掌控动向,结合临床使用优势和特点,从学术角度,提早做好1些重点专家和政府相干部门的沟通工作,尽可能下降被纳入出台目录的可能性。  2.及时调剂营销策略,从终端医院的深度转向广度,不再1味寻求单院销量,而是更多地关注医院覆盖率,以面带动市场销售提升,乃至针对焦点医院,可以斟酌收缩相应的推行科室,侧重推行重点科室。  3.在分级诊疗延续推动的背景下,开辟产品新的增长点,通过量渠道、多模式、多业态发展,提升产品销量,增强产品抗风险能力。具体新的增长点在哪里,就要看营销负责人的具体策划了。  4.针对产品中远期发展,不能再1味寻求关系营销的软实力,更应当关注产品的硬实力,加大对产品本身的研究,例如产品组份、作用机理等。产品在临床使用上有清晰的定位,确切有显著的疗效和安全性,并能得到相干领域专家认可。在具体的产品推行措施中,学术推行应当成为最重要的推行手段。整体而言,这类产品的粗鲁增长阶段已1去不复返,需要厂家精耕细作,才能保证产品的生命力。(本文作者为天津天士力医药营销团体粉针剂分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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