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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国务院开出了这些医改“药方”

发布时间:2017-01-13 10:43:53

医药网12月19日讯 李克强总理在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说,“健康是幸福之基”。为了夯实大家的“幸福之基”,破解“看病难、看病贵”的困难,国务院这1年在医改领域下了很多工夫、出台了多项政策:增加中医医院,推动医疗大数据,扩大医保支付范围,抑制药价虚高……条条医改“药方”都切中困难关键。这些“药方”将如何影响你的切身利益,快来看看吧。  破解“看病贵”这些会实现  01 整合城乡居民医保,统1保障待遇  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1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02 扩大医保支付范围,“自掏腰包”减少  3月,人社部等联合印发《关于新增部份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通知》,要求各地将“康复综合评定”等20项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且各地原已纳入支付范围的医疗康复项目应继续保存。  03 新农合异地报销,外出看病不用愁  6月,卫计委与财政部印发《关于印发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异地就诊联网结报实行方案的通知》,提出2016年完善国家和省级新农合信息平台,基本建成新农合异地就诊信息系统,实现省内异地就诊直接结报,展开新农合转诊住院患者跨省定点就诊结报试点;2017年,基本实现新农合转诊住院患者跨省定点就诊结报。  04 按病种收费,就诊费用下降  7月,发改委印发《关于印发推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推动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扩大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收费范围,逐渐减少按项目收费的数量。到2016年底,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实行按病种收费的病种很多于100个。  05 抑制药价虚高,买药不再困难  11月,工信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医药工业发展计划指南》,提出建立市场主导的药品价格构成机制,加强价格政策和医保、采购、用药等政策的衔接,在抑制药价虚高的同时,避免价格太低影响供应保障和质量安全。  破解“看病难”这些将增加  01 中医医院将增加,就诊选择多样化  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计划纲领(2016—2030年)的通知》,提出完善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原则上在每一个地市级区域、县级区域设置1个市办中医类医院、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在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设置中医药科室。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  02 医疗大数据利用将增加,没必要“扎堆”上医院  6月,国办印发《关于增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利用发展的指点意见》,提出整合线上线下资源,规范医疗物联网和健康医疗利用程序(APP)管理,大力推动互联网健康咨询、网上预约分诊、移动支付和检查检验结果查询、随访跟踪等利用,优化构成规范、同享、互信的诊疗流程。  03 儿童床位将增加,儿科压力将减缓  5月,6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每千名儿童床位数增加到2.2张、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到达0.69名,每一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最少有1名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基本满足儿童医疗卫生需求。  04 家庭医生将增加,看病不必去医院  6月,卫计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点意见的通知》,提出2016年,在20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展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到达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到达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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