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病人没多掏 医生没少挣
发布时间:2017-03-05 22:58:01
医药网8月17日讯 截至目前,全国31省分均在公立医院展开了医药价格改革,在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有升有降调剂医疗服务价格,推动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2012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指点各地价格主管部门配合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积极推动医药价格改革,患者看病费用负担整体上未增加,医务人员收入有所提高,医院收入结构优化,新的补偿机制正在构成。 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全覆盖,8省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实行 截至目前,除天津、上海两地取消部份药品加成外,其余29个省分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取消了药品加成,有升有降调剂了医疗服务价格。城市公立医院中,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青海、上海、天津等8个省(市、区)城市医药价格改革已全面推开,其他省分也在部份城市、医院中展开试点。 青海省在2012年调剂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基础上,又将于今年9月在全省公立医院(含部队、行业医院)调剂9000余项医疗服务价格。青海省省委副秘书长、省医改办主任侯鹏宁说,青海已全面启动公立医院改革,取消了药品加成,价格调剂是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的重要组成部份。此次青海医疗服务价格调剂是与医保政策、医疗控费和分级诊疗制度等政策相互衔接来制定的。 正如青海1样,全国各地均依照价格与医药、医疗、医保等政策衔接联动的要求,协同推动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取消药品加成,调剂医疗服务价格,同步推动医疗控费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增进公立医院改革不断深化。 医药价格改革是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的“两翼”。公立医院收入渠道主要为3个,即药品加成收入、医疗服务收费、财政补助。取消药品加成后,医疗服务价格调剂起到了重要作用,实现收入结构的公道调剂,让医院不再过度依赖卖药取得收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对医院减少的公道收入,绝大部份省分主要通过调剂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补偿,补偿比例为60%—90%。 具体来看,哪些服务的价格升了,哪些服务价格降了?在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中,各地累计调剂医疗服务价格72次,重点提高诊疗、手术、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服务项目价格,下降大型医用装备检查医治和检验类服务项目价格。在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中,各地下降了CT、核磁共振和超声等医用装备检查医治价格,提高了诊察、手术、医治、护理及部份中医服务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比如青岛市手术类项目价格提高128.6%,中医类提高196.8%。 专家认为,改革有望终结“1台手术10几个人参与手术费只有1000元”“扎针费用买不起1根葱”的不公道现象,医院收入结构将趋于公道,有助于建立新的补偿机制,逐渐削弱医疗机构对药品收入的依赖。 改革后患者整体费用未增加,医生收入有所增加,医院收入结构变公道 2015年县级公立医院次均门诊费用172.5元,同比上涨3.2%;人均住院费用5080.8元,同比上涨3.5%。 在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中,累计提价到达175亿元左右。这些本钱会不会摊到患者身上呢?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医药价格处负责人朱德政说:“此次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覆盖面非常广,目前各地改革进展比较顺利,患者整体负担安稳。这主要得益于坚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不单兵突进,而是重视综合改革,与医保联动,与医疗协同,进行结构上的调剂,并分步到位。” 首先,政策联动。与医保联动,补偿改革本钱。绝大多数地方将调剂后的医疗服务价格纳入了医保报销范围,个别地方对门急诊诊察费的调增部份全额报销。比如杭州市对增加的诊察费全部报销。同时,各地医保改革支付方式,控制不公道医疗费用增长。 与医疗联动,推行医院精细化管理,加强监管医疗费用指标。各地县级公立医院普遍将总费用增长率、门急诊次均费用、住院床日费用、药占比、耗材占比、检查检验收入占比等指标纳入公立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目标。 其次,关注特殊群体利益,守住底线。比如尿毒症等慢病患者,调价同时必须联动医保进行补偿,否则就不调价,确保不增加患者看病负担。比如,江苏省明确放射医治、腹膜透析、血液透析等1625个项目价格不调剂,以控制改革风险。 最后,精细测算,分步推动。上海在2009—2011年间,已分批次对全部4500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梳理和调剂,尔后每一年都调剂1—2批次。从2015年开始,先行取消5%的药品加成,提高了部份医疗服务价格,在总结评估的基础上,再启动后续调价方案,同时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以最大限度减少对各方面的影响。 统计数据显示,患者负担整体没有增加,有些地方还有所降落。青海省个人自付费用降落幅度最大,由2008年的33.01%降落到了2015年的23.61%;药价降落,安徽省马鞍山市反应,改革后医院很多药品的价格比社会零售药店还便宜;医务人员收入有所提高,特别是县级公立医院,黑龙江、吉林、青海3省医务人员收入增长了30%、20.4%、19.1%;各省公立医院药占比有所降落,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诊察、护理和手术收入的占比明显上升。 江苏1家医院院长说:“过去我们医院收入靠卖药,改革后我们1心1意弄技术、弄服务,医院效益好得很,也留得住医生了,而且来了就不想走。” 过度检查、过度医疗、过度用药现象仍突出,需要协同推动改革 据调查,在改革当中也发现了1些问题,如医疗服务提价后,1些地方医保仍履行本来政策;医院和医生的诊疗行动没得到规范,不公道诊疗、检查和用药仍然较多,医院检查检验收入和耗材收入比较高;1些公立医院对提供特需医疗服务非常热中,特需服务范围和收入不断扩大,挤占了基本医疗服务空间;下降大型医用装备检查费力度还不够等等。 中华医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饶克勤给记者分析,多年来,财政对医院的投入占医院收入的8%左右,对绝大多数医院来讲,财政投入仅够满足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开消,加上高新技术的仪器装备价格已完全市场化,公立医院便通过量卖药、卖贵药,多做检查、多用耗材等办法取得收入,构成了具有中国特点的公立医院补偿渠道——即“以药补医”机制。受“以药补医”机制、医保支付能力、医生诊疗行动不规范等综合因素影响,改革前部份医疗服务价格偏低。 “以药补医”这块“绊脚石”必须搬走。但是,扭曲的补偿机制已运行多年,政策起始可追溯到新中国成立早期,破除“以药补医”其实不容易。从以往经验来看,“按下葫芦浮起瓢”的现象其实不少见。 朱德政说:“地方改革实践证明,仅靠推动医药价格改革的单1措施,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也不利于建立公立医院科学公道的补偿机制。” 朱德政还表示,在推动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同时,应加快推动财政、医保、医疗控费、医院管理等方面的改革步伐,协同推动,构成政策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