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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DA吴浈副局长详细解答医药行业六大关注焦点

发布时间:2017-01-22 22:16:29

医药网11月1日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吴浈在10月29日在京召开的第8届中国医药企业家年会暨2016’医药产业创新论坛上发表演讲,内容包括业界关注的药品审评速度、提高药品审评标准和质量、药品质量和疗效1致性评价、临床数据核对、生产工艺核对、流通领域整治等6个方面。  加快药品审评速度  当前药品评审速度慢,已影响到了创新的速度。2015年8月,国务院44号文件定了5项目标、12项任务,4项保障措施。5项目标中的1项是加快审评审批速度,要求到2016年基本消除积存,到2018年实现按时限审评。  2015年药品审评中心(CDE)完成了约10000件审评审批,积存2.3万件,今年年底有望完成12000件,预计积存9000件,基本实现消除积存。预期在2017年实现年度审批进出平衡,2018年争取实现按时限审批。  完成时限审批必须解决好两个问题:1个是增加审评人员;1个是控制申报量。CDE1通过向省局调、借用专家、社会招聘等多种途径增加审评人员。另外一方面,CDE通过提高门坎控制1定的受理量。为实现审批速度的提高,CDE将改革审批流程、优化审评程序、简化审评进程,争取实现44号文件的规定。  提高审评的标准和质量  44号文件5项目标中有1项是提高审评质量。CFDA在新药分类上已做了大量工作,将化药的9类改成现在的5类,在新药的定义方面做了调剂。新药的概念是全球首家上市,而非之前的国内首家上市。我们需要的新药,不是已有产品的简单重复,鼓励业界走创新之路。而仿造药则要按原研要求去做,实现原研的替换。  药品在研发进程中有更好定位,让那些真正具有创新价值的药品得到更多政策的支持和帮助,使仿造药回归仿造。如果实现了新药满足临床效果、仿造药跟原研药1致,实现替换,药品质量会有极大的提高。  全球新的定义会对药品。专利、数据保护等带来1些影响CFDA会斟酌出台相干配套的文件,包括指点文件、技术要求、新药专利和数据保护等。  仿造药1致性评价  创新药要新,仿造药要同,改进药要优。对上市以后的药品进行质量和疗效1致性评价是药审改革难度最大、耗时最长的1项改革。在前不久刚刚结束的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中明确提出要做好仿造药上市药品的1致性评价; 李克强总理在大会讲话中将这项工作纳入到下1步的工作要求中; 刘延东副总理在会议总结时明确要求1定要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健康中国2030》、医改“1035”计划、药品“1035”计划都把1致性评价写进工作计划。这项工作上下共鸣,众所期待。  在评价中大家主要关注两点:参比制剂的获得和生物等效性实验。对参比制剂的获得,关注度高是由于选对了,通过快。CFDA已收到数百家企业数百个品种的报备案,且部份回复。大家希望总局能出台参比制剂目录,可对比、可选择、可依赖。总局正在组织1批专家制定相干规定,也需要群策群力。希望大家不要等和靠。这些药品如果中国有销售,首当其冲作为参比制剂;如果国内没销售,大家有能力在国外购买,CFDA愿意为大家做好服务。发挥主观能动性,能做的先做。  第2就是生物等效性实验(BE)。目前总局批了几千个仿造药BE实验。如果1致性评价要展开的话,可能又要有几千个BE实验展开。但目前国内允许做BE实验的只有100多家临床机构,如何承接近万的临床实验? CFDA也正在想办法,如何推动临床医疗机构积极参加到临床实验当中来,可能不久会出台相干指点文件。  临床数据核对  2015年7月22日发布的数据核对公告在国内产生了震荡。核对的积极意义无庸置疑,即让那些真正弄研发的机构和企业得到公平对待和研究环境,让那些做得不规范、不真实的能够主动退出。也正由于有临床数据核对,我们在申报数量上有所减少。不过这也带来了1些误读、误解。  针对有媒体报导“中国临床实验数据80%造假”,总局在上周通过新闻发言人进行澄清。在临床数据核对中,企业主动撤回的申请确切到达80%,但有的是数据不规范,包括数据存在删除、修改、漏填等问题,有的是数据不真实,我们不能将这些主动撤回的都视为造假。总局对100多个品种进行现场核对,发现有10几个产品资料不真实,乃至可能涉嫌造假,但比例只有百分之10几。  针对企业主动撤回、不是数据造假的产品,CFDA曾发布通知,可以有几个渠道通过完善资料允许可以再报。但业界可能对如何再报、资料如何准备、来了以后如何排队、审评时间如何保证等有疑惑。有企业提出了许多积极建议,总局在听取企业意见后会做深度研究,公道的意见会被吸纳。  生产工艺核对  针对工艺核对,CFDA只是发了1个征求意见稿,目的是使企业将工艺固定下来,使那些已改了工艺的产品不要产生风险。我们的本意是善意的,但1些企业有误解。我认为,1方面是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没讲明白,还有完善的余地,另外一方面是企业没读懂。  我想说明3点: 1、工艺是制造产品的流程进程,这个进程必须固定,不能擅自改动;2、工艺改进是1个科学发展的进程,只要改得比原来好,我们肯定是支持的。3、如果是改变工艺不改变质量,企业报备案;如果影响质量,就要补充审批报批。很多企业不愿意报批,多是斟酌到补充申请时间很长,半年1年可能出不来。  自2007年以来,CFDA展开了若干次工艺核对工作,我们认为工艺实行情况还是好的。固然1些产品工艺确切有这样那样问题,比如说中药注射剂、多组分生化制剂等。依照44号文我们将对中药注射剂进行质量方面再评价,使其质量更加稳定、产品更有效。中药注射剂1定要稳定基元,稳定工艺。有些企业已实现了指纹图谱、数字化生产,这些企业要嘉奖。对那些没做到的企业,我们要给予他们时间让他们改进,目的是为了让产品质量提高。我们的监管1定是愈来愈好方向发展,与大家同心相向而行。  流通领域整治  CFDA于2016年5月发布了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公告,其缘由是流通领域乱象丛生,具体表现在:1是流通企业太多,全国1.2万家批发企业;2是从事药品销售的人员太多,全国医药销售代表号称百万大军。我国80%药品批发量集中在前1百家企业。依照市场经济规律,有1些批发企业是活不下来的。事实上这些批发企业不但活着,还活得很好。这就造成了悖论:市场经济在药品批发领域失灵了,优者优越不出,劣者淘汰不掉。  流通领域整治主要抓两头: 1头要解决流通环节多的问题,另外一头要对经营者的合法性进行整治。医改小组此次推出了两票制,其核心点就是缩短流通环节,挤掉中间的1些水份。现在业界有很多人在讨论,也有担心。从食药监来讲,我们是坚定不移地支持两票制,也会依照两票制的要求来实行职责,把挂靠的、走票的从流通当中淘汰出去,让市场干净,流通进程简洁,把费用下降,让公众和老百姓得到实惠。  固然,流通领域整治仅靠这些是不行,必须全流程改革,加强监管。在这里提示:药品在流通进程的质量,生产企业也要担起来,不能袖手旁观,不能自己产品离开药厂就概不负责,我们要强化生产企业在流通中的担当和责任。总而言之,流通进程的整治是靠大家1起来进行努力,共同把它抓好的。  结语  总之,食药监局既要加强改革,又要加强透明,更要和大家同心协力。改革是我们加强监管的必由之路,改革是提高药品质量的必定要求。1年多来,在业界同仁们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下,药品审评审批制度的改革工作获得了1些进展,也得到大家的认可,但是距离大家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也更加说明改革任重道远、永无止境,改革时不我待、只争朝夕,必须坚定信心,团结协作。希望在坐的企业家、科学家和专家们群策群力,为审批改革建言献策,为医药创新砥砺前行。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进1步完善鼓励创新的工作机制、营建创新的社会氛围,加快新药好药的审评审批,使医药产业尽快实现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的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的转变。 (本文根据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副局长吴浈在第8届中国医药企业家年会暨2016’医药产业创新论坛上的发言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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