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2月20日电(记者方列)“抓癞虾蟆难道还犯法?”浙江省淳安县农民陈某为了吃“野味”尝鲜逮了114只癞虾蟆,民警找到他时,他还以为没啥大不了。直到被告知涉嫌非法狩猎罪,将要面临刑事处罚,他才追悔莫及。
癞虾蟆又名中华蟾蜍,进入"3有保护动物名录,受法律保护。
现年48岁的陈某是淳安县安阳乡人。2月14日下午,他手提蛇皮袋,在姜家镇浮林村村头的小水库里“奋战”数小时,逮了114只癞虾蟆。18日上午在小溪边进行宰杀,准备晚上弄1顿丰盛的野味宴席。没想到,正在小溪边宰杀时被大众举报,随后被淳安森林警察抓获归案,只惋惜109只癞虾蟆已被宰杀,唯一5只活体被及时放生。
“逮癞虾蟆也犯法?”这是陈某被抓后的疑问。在他看来,这是“小事1桩”,警方有点小题大做了。而警方在调查后表示,陈某在未获得狩猎证的情况下,采取徒手捕捉的方式,破坏野生动物质源情节严重,已涉嫌非法狩猎罪。
办案民警介绍:“虽然很多人都知道捕猎癞虾蟆、田鸡等不对,但并未意想到已触犯了法律。癞虾蟆又名中华蟾蜍,虽然没有被列入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但进入了‘3有保护动物’名录,一样受法律保护。”
据悉,“3有保护动物”是指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包括麻雀、田鸡、壁虎、蟾蜍、野鸡、野兔和各种蛇类等总计1700多种。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干法律规定,私自捕捉“3有保护动物”20只(条)以上就构成犯法,捕捉50只以上就属于重大刑事案件。
专家表示,中华蟾蜍的体内有1种双槽蚴寄生虫,这类寄生虫不容易被高温杀死,进入人体后会在人的眼睛、肾脏周围和腹部、手段、腿肚等部位的皮下组织内寄生,乃至会致使失明。
来源:新华网新华社杭州2月20日电(记者方列)“抓癞虾蟆难道还犯法?”浙江省淳安县农民陈某为了吃“野味”尝鲜逮了114只癞虾蟆,民警找到他时,他还以为没啥大不了。直到被告知涉嫌非法狩猎罪,将要面临刑事处罚,他才追悔莫及。
癞虾蟆又名中华蟾蜍,进入"3有保护动物名录,受法律保护。
现年48岁的陈某是淳安县安阳乡人。2月14日下午,他手提蛇皮袋,在姜家镇浮林村村头的小水库里“奋战”数小时,逮了114只癞虾蟆。18日上午在小溪边进行宰杀,准备晚上弄1顿丰盛的野味宴席。没想到,正在小溪边宰杀时被大众举报,随后被淳安森林警察抓获归案,只惋惜109只癞虾蟆已被宰杀,唯一5只活体被及时放生。
“逮癞虾蟆也犯法?”这是陈某被抓后的疑问。在他看来,这是“小事1桩”,警方有点小题大做了。而警方在调查后表示,陈某在未获得狩猎证的情况下,采取徒手捕捉的方式,破坏野生动物质源情节严重,已涉嫌非法狩猎罪。
办案民警介绍:“虽然很多人都知道捕猎癞虾蟆、田鸡等不对,但并未意想到已触犯了法律。癞虾蟆又名中华蟾蜍,虽然没有被列入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但进入了‘3有保护动物’名录,一样受法律保护。”
据悉,“3有保护动物”是指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包括麻雀、田鸡、壁虎、蟾蜍、野鸡、野兔和各种蛇类等总计1700多种。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干法律规定,私自捕捉“3有保护动物”20只(条)以上就构成犯法,捕捉50只以上就属于重大刑事案件。
专家表示,中华蟾蜍的体内有1种双槽蚴寄生虫,这类寄生虫不容易被高温杀死,进入人体后会在人的眼睛、肾脏周围和腹部、手段、腿肚等部位的皮下组织内寄生,乃至会致使失明。
来源:新华网 以上就是关于“抓癞蛤蟆被刑拘 根据相关法律捕捉50只以上属重大刑事案件”的内容,希望大家看的开心,看的愉快,也希望大家能够积极的分享本网站,让更多的人看到本站的“抓癞蛤蟆被刑拘 根据相关法律捕捉50只以上属重大刑事案件”内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