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在线

首页 > > 科技网络 >> P2P

卫生监督部门提醒:春季谨防“百日咳”

发布时间:2017-03-23 15:05:10

卫生监督部门提醒:春季谨防“百日咳”

新华网济南3月31日电(记者王海鹰)春天到来,万物复苏,病菌也因为气温回升而容易繁殖传播。山东省烟台市卫生监督所的专家提醒,对小儿而言,春天应谨防“百日咳”的侵犯。

百日咳是由百日咳嗜血杆菌感染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传染性很强。其临床特征为阵发性痉挛性咳嗽,病程长可延续数月,故称“百日咳”。因为剧烈的痉挛性咳嗽,患儿常咳得面红耳赤、涕泪交流、舌向外伸,伴鸡鸣样吸气性吼声;一日发作数十次,尤以夜间明显,年龄愈小,病情愈重。3个月大的婴儿常表现为阵发性屏气、窒息,没有典型的痉挛性剧烈咳嗽,严重者甚至全身痉挛、意识丧失乃至死亡。有的还会合并脑病,导致脑缺氧和脑组织损害。

专家提醒,百日咳的传染源是发病患者,非典型或轻型患者在此病的流行中起着更重要的作用。从潜伏期末至发病后6周内都有传染性,以病初1-3周为最强。百日咳杆菌随飞沫进入人体呼吸道,是百日咳的主要传播途径。人群对百日咳普遍易感,约2/3的病例是7岁以下小儿,尤以5岁以下者居多。

百日咳对孩子尤其是对婴幼儿危害比较严重,而且预后往往不尽如人意,应如何预防呢?专家提出,首先应控制传染源,凡确诊的患者应立即隔离至发病后40天,或隔离至开始痉挛性咳嗽后30天。平时应保持室内通风,注意室内空气清新、干湿适度。衣物多在阳光下晾晒,对痰液及口鼻分泌物及时正确处理。对易感人群,可以通过打疫苗来预防。 以上就是关于“卫生监督部门提醒:春季谨防“百日咳””的内容,希望大家看的开心,看的愉快,也希望大家能够积极的分享本网站,让更多的人看到本站的“卫生监督部门提醒:春季谨防“百日咳””内容,谢谢!

精彩图片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