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规范中介业务 强调严管不是管死
发布时间:2017-01-25 00:04:37
证券时报记者 张司南
针对专业中介业务存在的风险与问题,保监会昨日印发了《关于做好保险专业中介业务许可工作的通知》。《通知》以简政放权、严把关口的原则,从6个方面对保险专业中介业务许可申请的审查提出明确要求。 1是股东出资自有真实合法。股东不得用银行贷款和其他情势的非自有资金投资,法人和自然人股东应符合相干财务标准、出具出资能力证明材料等。2是注册资本实行托管。机构应当在资金雄厚、管理规范、具有托管经验的银行开立托管账户,将全部注册资本进行托管,同时细化动用条件,规范使用方式。3是职业责任保险足额有效。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的机构应出具许诺函,并保持职业责任保险的足额性、有效性和连续性,不得违背规定退保或下降保障水平。4是商业模式公道可行,机构要全面评估当地经济、社会和金融保险发展情况,机构组建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提出公道的市场前景分析、业务和财务发展计划、风险管理计划等。5是公司治理完善到位。机构要依照职责明晰、强化制衡、加强风险管理的规则,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制度。6是风险测试符合要求。对机构进行风险测试,综合考察机构、股东和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历史经营状态,辨识是不是存在利用保险中介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可能性,全面评估其风险状态。
保监会中介部处长龙翔认为,风险跨市场、跨领域传递的隐患增加,业务许可申请暴露出准备不充分、软硬件不达标等问题,专业中介本身承当风险的能力偏低,部份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展开互联网业务或所谓“综合经营”,业务范围增长很快,风险因素积聚,但规范经营意识、内部管控水平并未提高,难以本身资本承当风险。
龙翔表示,必须从制度和履行上坚持“严”字当头,在准入关口上最大限度的消除隐患、守住底线。开放前端,管好管住后端。同时,放开不是放任,管好不是管死。对存量机构的监管还要进1步听取市场的意见,不会简单地1刀切,通过严格前端准入为后端进程管理夯实基础,在引导社会资本公道有序投资、防范金融风险跨行业传递、提升机构风险承当能力和管理水同等方面发挥作用。
对保监会下1步的举措,龙翔表示,保监会和各保监局会依照法律和《通知》的要求审核保险专业中介业务许可,支持合格的申请人有序进入市场。对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采取不予许可、给予行政处罚等措施。同时,还将做好配套政策制定、跟踪总结等相干工作,确保《通知》的全面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