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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贼欲偷古树卖钱 不料误砍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流苏树"

发布时间:2017-01-29 06:10:17

【导读】:窃贼欲偷古树卖钱 不料误砍国家2级保护植物"流苏树"窃贼欲偷古树卖钱 不料误砍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流苏树"

这棵“流苏树”是国家2级保护植物,树龄最少412年

渑池5名青年以偷盗罪被判8个月至4年6个月不等

为了挣“快钱”,渑池的5个“80后”打起了乡里1棵古树的主张。没想到这不是1棵普通的树……

渑池县坡头乡南河口有棵参天大树。去年7月,刑满释放的王某(另案处理)找到秦某,商量1起把这棵树偷砍了卖钱。

去年8月1日晚,秦某联系陈某、肖某等4人帮助挖树。当晚9时许,秦某等人带着镢头、铁锹等工具开车到达现场。由于古树太大,工具不“给力”,他们只好返回县城。

秦某后来来到1家租赁公司,谎称已取得采伐树木许可,租用了钩机、吊车、平板车,重返现场,终究把古树挖出、装车。

刚离开现场,他们就被巡查的民警查获。

令秦某等人没想到的是,这棵树叫“流苏树”,是国家2级保护植物。经司法鉴定,树龄最少有412年了,价值9万元。

渑池县法院1审以偷盗罪分别判处5人有期徒刑8个月至4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目前,1审判决已生效。

该案1审审判长李辉向中国环保记者介绍说,5名被告人的行动也构成非法采伐、损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且情节严重。不过,由于他们的行动属于“想象竞合犯”,应择1重罪处罚。对本案,偷盗罪的量刑更重,因此以偷盗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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