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药企实施价格垄断致药价大涨 被发改委罚260万
发布时间:2017-03-13 12:04:30
医药网7月28日讯 5月27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在全国展开药品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监[2016]1101号),原料药是重点检查对象,昨天,发改委的处罚结果出来了,有3家公司被重罚260多万。 虽然从通报来说,终究上涨后的价格只有1毛1片,价格仍很低,但是其涨价的行动背法,只能接受罚款了。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对华中药业、山东信谊、常州4药等3家公司达成并实行艾司唑仑原料药、片剂垄断协议案依法作出处罚,合计罚款260余万元。 垄断细节 艾司唑仑具有平静、催眠和抗焦虑疗效,是国家严格管控的2类精神药品,艾司唑仑片属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神经系统用药,同时列入国家低价药目录。我国对2类精神药品原料药的准入和生产实行严格管制,全国取得艾司唑仑原料药生产批文的企业只有4家,实际在产的只有华中药业、山东信谊和常州4药,这3家企业同时也是艾司唑仑片的生产厂家。 调查发现,2014年低价药政策出台后,3家企业通过会议、会面、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在艾司唑仑原料药市场达成并实行了联合抵制交易的垄断协议,在艾司唑仑片剂市场达成并实行了固定或变更商品价格的垄断协议。2014年9⑴0月间,当事人在河南郑州举行会议,协商艾司唑仑原料药和片剂的有关安排。 当事人最后达成以下共鸣:1是每家企业生产的艾司唑仑原料药仅供本公司生产片剂使用,不再外销;2是对艾司唑仑片剂集体涨价构成默契。2014年12月以来,3家企业通过下发调价函的情势逐渐调高艾司唑仑片剂价格,华中药业和山东信谊屡次通过会面、电话、短信等情势就调价信息进行沟通联系。 片剂上涨至1毛/1片 调取的原料药销售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4年,当事人共向下游16家片剂生产企业供应原料药。2014年10月以后,当事人陆续停止对外正常供货,生产的原料药仅供自用,大部份片剂生产企业由于缺少原料药而被迫停产。 调取的片剂销售数据显示,2014年12月至今,3家企业销售的艾司唑仑片价格均出现大幅上涨,且涨价时机高度1致,证明联合涨价的价格垄断协议得到了实质性实行。以3家企业都生产的1mg*20片规格的艾司唑仑片为例,2015年至今,华中药业出厂价上涨超过3倍,山东信谊上涨近2倍,常州4药上涨1.6倍,3家企业的艾司唑仑片出厂价格涨至约1毛/片。 华中药业、山东信谊、常州4药作为生产销售艾司唑仑原料药和片剂的独立市场主体,属于在艾司唑仑原料药市场、艾司唑仑片剂市场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当事人达成并实行的艾司唑仑原料药联合抵制交易的垄断协议,使其他片剂生产企业由于缺少关键投入品而被迫退出市场,严重排除、限制了片剂市场的竞争,也扫清了在片剂市场实行联合涨价的障碍。 当事人达成并实行的提高艾司唑仑片剂价格的垄断协议,直接致使2015年以来艾司唑仑片剂价格的大幅上涨,增加了广大患者的药费负担,侵害了消费者利益。在两种垄断协议的共同作用下,艾司唑仑片剂市场供应总量减少,患者用药可及性遭到影响。 3家罚款额度不同 根据垄断行动的性质、程度、延续时间,和当事人在垄断协议中的不同作用、对调查的配合程度等因素,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实行垄断协议,并处罚款总计2603823元。 其中,对在垄断协议的达成、实行进程中起主导作用,处2015年度艾司唑仑片销售额百分之7的罚款,计1571829元; 对垄断协议的参与者、在调查进程中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背法行动且有立功表现的山东信谊,处2015年度艾司唑仑片销售额百分之2点5的罚款,计547563元; 对垄断协议的跟随者、背法程度较轻且能积极主动整改的常州4药,处2015年度艾司唑仑片销售额百分之3的罚款,计484431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已于近日印发《关于在全国展开药品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监[2016]1101号),重点检查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的原料药、药品品种,集中气力解决大众和企业反应强烈的问题,切实保护医药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护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欢迎社会各界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共同参与规范药品价格行动。 附:国家发改委价格严查的7大重点: (1)原料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达成、实行垄断协议的行动,行业协会组织生产经营企业达成、实行垄断协议的行动; (2)原料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滥用市场安排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原料药、药品的行动; (3)社会零售企业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等价格讹诈行动; (4)医疗机构不履行政府定价药品零差率、加价率政策的行动; (5)政府定价药品突破政府规定的最高出厂(零售)价格销售的行动; (6)不按规定履行明码标价、价格公示制度的行动; (7)其它违背《价格法》、《反垄断法》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