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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医院限制处方外流利好谁,八大理由让你看清现实

发布时间:2017-03-12 20:03:34

医药网7月29日讯 近日,很多媒体都在报导7月25日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增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点意见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其中触及到“制止医疗机构限制处方外流的方向性指点意见再次得到明确”的相干要求引发广泛关注,坊间换算后,终究得出“医院或将有50%口服药涌向OTC药房!”这1结论。对此,笔者不由莞尔1笑。  笔者查了原文,《方案》是这样提出的:“医疗机构应当依照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保证患者的购药选择权。”看似很好,可又应了那句“理想很饱满,现实很骨感”!笔者其实不认为,这会致使大量临床处方药在社会药房的出现,这类判断有点脱离市场,过于理想了。  笔者不反对“制止限制处方外流如能真正落地确切能给少数独家产品带来院外市场利好”这1结论,但真的不多,最少大多数产品不会享遭到这1利好,正应了那句老话“谁种的地,结谁的果”,市场怎会让你轻易不劳而获?笔者得出以上结论,主要基于8点理由。  理由1:是“应当”而非“制止”  全文触及所谓制止限制处方外流的内容里,原文明明白白使用的是“应当”而非“制止”1词。“应当”和“制止”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应当”是可以参考实际情况履行,是亮黄灯,“制止”是不充许存在任何理由的不履行,是红灯,带来的履行力是不1样的,“应当”是为实际履行预留了1定空间。  理由2:处方不靠通用名辨别产品  临床处方用药,院内早就实行医生只能开具通用名的规定,不是甚么新鲜事。可医生虽按规定不具商品名而具通用名,但一样的产品,甚么厂家生产的质量被医生所认可信赖,是基于该产品给予医生构成的个人用药经验和个人临床反馈构成的,并在其他医生分享信息的共推下构成的处方习惯,不会由于产品都叫1个名字就不被辨认辨别使用。  医院内的处方药,特别是口服药,虽同1通用名,但都在普遍的“同1品种两个规格”,亦常说的“1品双规”下从采购之时就进入了辨认划分,前面的通用名不被辨认,但后面的规格、剂型会被重点辨别辨认,这就是为何通用名1致,但医生仍能准确辨认自己所信赖的产品,而不会处方成其他厂家同产品的主要缘由。  因此,通用名在医院内历来起不到多大的辨别效果,由此通用名是摆设。另外,如果同1通用名下的产品质量都1致,那还弄1致性评价干甚么呢?现实点。  理由3:患者唯医嘱购买是真谛  同1通用名在进入社会药房后,患者固然会受低价竞争驱导购买便宜的同1通用名药物,但我们别忘了,用药都需要在遵照医嘱下使用,你购买的是医生内心中并未取得认可和信赖厂家生产的药物,由此达不到医治方案的预期,怪谁?  为了保证医治效果,相信每一个医生都会主动医嘱患者,购买甚么,不购买甚么,这无可厚非。不要先入为主地1味抹黑医生处方行动,保证医治效果,是每一个医生的第1责任。当个被患者认可、尊重的好医生是这1群体的集体需求,有无钱和这不是第1关系,亦不是直接关系。  如果你偏执地认为医生第1都是看钱开药的,或许说明你其实不真正了解你的客户,尊重你的职业,到此权当1笑罢了。  理由4:红利分享有限  临床上能被医生广泛认可和信赖的药物,历来在市场上都是“惜品如金”,不轻易走“处方+OTC”这样的双通道。选择走这样道路的产品,常常是真正意义上的原研独家,具有多年深植临床处方市场的厂家,能拿出的最少是独家的剂型。  但放眼望去,除中成药大多数能做到原研独家外,仿造化药是市场主流,我们有几个完全独家化药?把所有先被临床广泛认可和信赖的产品先梳理1道,再按完全独家或独家剂型梳理1道,我们再看,还剩多少?在笔者看来,制止限制处方外流,真正落地履行起来,获益占比更大的是中成药,而非化药。  理由5:院外无药到哪买  轮番的各种砍价之殇,使发改委的市场实际采购和零售价格调查像1把达摩克利斯之剑高悬在厂家头上,迫使厂家对产品在市场上的流通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临床处方药企面对陌生的OTC渠道,面对和见闻OTC完全不按医院市场规则出牌的种种价格不可控,更让厂家既想试水,又胆战心惊。为什么?  由于OTC市场是1个自由竞争的市场,拼价格是其显著特点。多少临床上的知名产品进入OTC渠道后常常会成为社会药房以会员价、店庆、积分折扣等等名目降价,吸引患者,以此拉动所谓高毛利产品销售而屡试不爽的宝贝。  挑唆商业对社会药房在实际供货价上常常也采取“平进平出”策略争取客户,这些价格1旦被发改委收集到,就极有可能成为下1标期,或当下招标时,作为全国最低价的坐标采用使用。己经被砍价砍得7788的药企,谁敢轻易尝试?  大多数厂家的临床处方药物在现实里仍独留医院,不供应院外药房,特别是在94号令下,窜货的可能性都被封杀了,院外无药,患者拿着处方又能奈何?  理由6:店大挑客是现实  如果真的构成50%的原院内处方药拥入社会药房,在斟酌保障患者就近购买、实现范围效应最大化之下,药企首选合作对象固然是超大型OTC连锁,但连锁也是由1个个分店组成的,经营面积有限,不可能全部纳入同1通用名产品,那就会区分采购,提高进店门坎是自但是然的事,1切遵守市场经济,无可厚非。  商家都要寻求利润最大化,很自然地会有近半从院内跑到院外的同通用品产品进不了OTC连锁,这哪里谈得上对产品利好,对连锁才是大大的利好,而且很容易构成少数大型工商战略1体的垄断,极易演化成更多的市场不公平。  理由7:市场不弄均贫富  如果持医生处方在同1通用名下便可在任1社会药房购买任1厂家的同通用名产品,那哪一个厂家还会耗尽气力针对自己的产品去临床做学术推行,而让甚么都不做的厂家和自己共享回报呢?这类行动是慈善,不是经营,完全把厂家寻求市场利润的本质看成了笑话。市场本身不存在做慈善的基因,市场只存在经济规律。  当厂家放弃人人可同享红利、但惟有自己费劲不讨好的临床学术推行时,那首先就不需要临床代表。临床代表没了,就没人向医生直接推导药物,现实中医生没人推导药物,自己是不会主动去搜集、学习药物信息的,医生接触不到代表,乃至可能连得悉、使用药物的机会都没有,到那时,外流的处方如何而来?  理由8:别忘了基层社区药房  除社会药房,除OTC渠道,还能确保医院外流处方得以公道承接的,在等级城市,首当其冲的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在当下及未来有着天然的优势!  分级诊疗被国家和地方大力推动实行,相继出台的各种履行细则愈来愈明晰可操作,“强基层”1直是其主要落脚点,现在各省又不谋而合地把分级诊疗的切入和履行着落于医联体的推动。而以3甲医院带头领导下的各医联体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然是公道承接其处方外流的最好场所。  不管是从安全角度斟酌提供药事服务的专业能力,还是提高患者允从性,确保药物医治在院外获得预期成效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别是医联体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会自然成为主治医生对照选择下,引导患者院外购药的优选场所,这既不背背国家政策,又不触碰任何背规条令,医生为什么不选择?医院为什么不选择?   “患者唯医是从”是普遍真谛,是不能不也必须存在的真谛,患者的“自由”选择,脱离了医生可以,脱离不了,再加上“医院挟患者势大”这1顽疾根深叶茂,就别想得太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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