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药养医变以技养医 江苏率先啃下医改硬骨头
发布时间:2017-02-03 11:17:51
医药网9月9日讯 入秋后微凉的夜晚,江苏省人民医院急诊室来了1位突患急性肠胃炎的学生,消炎、保护胃黏膜、补液等药费共需360多元,而在2015年10月31日之前,则需要480多元。“过去肌肉注射,1元6角1次,其中1元是空针费用,我们的技术操作费只有6角;现在1次是5元,其中技术操作费3元3角。”省人民医院急诊护士长告知记者,“体现1点价值了,也蛮开心”。 长时间以来,“以药养医”1直是我国医疗卫生系统的痼疾。1方面,受“以药养医”机制等因素制约,部份医疗服务价格低于其价值;另外一方面,医院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自负盈亏,致使医院选择通过药品加成来增加收益。 2015年,江苏作为全国4个率先进行省级综合医改试点的省分之1,医改工作全面启动,在8个方面先行先试破解困难,其中,公立医院作为重头戏剑指“以药养医”。2015年10月底,在两年前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基础上,江苏所有204家部省市区属、部队、高校、企事业单位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同步调剂医疗服务价格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先行的价格改革只是公立医院改革发出的‘第1枪’。医改不但实施了药品零差价、下降相干检查费用等惠民举措,让老百姓得到更多的实惠;同时也提高了诊疗费、手术费等费用,改变了过去不公道的收费结构,体现医务人员应有价值。”江苏省卫生计生委主任王咏红告知记者。 2016年2月14日,南京市物价局在官网公布南京57家公立医院实行的138项4级手术价格,最高涨幅可达75%。 手术费用上涨部份并不是都由患者承当,符合医保目录范围内的手术项目,可依照相应比例报销。南京市肝、肾、心肺移植手术,目前都纳入医保范围。“这次改革的指点意见明确,不增加患者的直接负担。”省物价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孔祥平解释,不同城市的医保支付能力不同,各地具体政策安排会有1定差异。 “医生价值如何实现,是医改的核心问题。让‘以技养医’取代‘以药养医’,还原医疗技术服务价值,这才是深化医改的内生动力,也是医疗的正确归位。”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顾海如是评价。 今年3月,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曾公然表示:“江苏医改各项工作都非常好!特别是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敢啃硬骨头,非常好!” “取消药品加成后,将公立医院补偿由原来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3个渠道,改成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使公立医院真正实现公益性回归。如果政府投入不到位,如果服务价格改革不到位,没法体现医务劳动应有的价值,不能调动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性,这项改革遇到的阻力是很大的。”王咏红说。 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医改,政府投入补贴到位。去年,省级财政投入81.98亿元,比2014年增长20.5%。今年,省级预算已安排103.9亿元,又比去年增长26.7%。省委、省政府已明确,全省要进1步调剂支出结构,对卫生计生投入的增幅每一年保持在20%以上。 “目前各地依照省里明确的范围和标准积极落实6项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作为政策性亏损由各级财政补偿,今年省对各市、县分别补助3000万元、450万元,安排1.6亿元补助省属医院。”王咏红告知记者,“经核定的公立医院长时间债务将纳入政府性债务统1管理,逐渐化解。” 今年8月上旬,国家卫生计生委在江苏专题调研医改成效。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副司长姚建红告知记者,调研中注意到,江苏城市公立医院运行安稳,改革效果逐渐显现。与上年同期相比,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收入上升15%,平均住院日缩短0.8天,药品和检查收入分别降落7%、2%,药占比由44%降落到38%,医疗服务量、人均住院费用基本持平。 第3方专业机构评价结果显示,患者和医务人员对江苏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的综合满意度分别达92%和95%。改革实行以来,显现出“两升、两降、两持平”的良好态势,即技术劳务性医疗服务收入和医疗服务效力上升、药品和检查收入降落、医疗服务量和患者次均费用基本持平。 改革是不断迈向纵深的进程,江苏公立医院改革下1步如何继续向深水区迈进?“创新编制管理和人事薪酬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王咏红流露,“我省将出台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管理意见,人员总额按床位差别化肯定,编外人员备案管理,编内和备案管理人员同岗同酬,构成灵活的用人机制。展开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将绩效工资总量上调到基准线的180%—190%。” 探索推动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医院运行活力。出台医药费用增长控制指标和措施,明确2015年到2017年,各设区市范围内公立医院每门急诊人次平均医药费用、每出院患者平均医药费用年均增幅不超过5%。 王咏红说:“医改是世界性困难,难就难在它触及复杂的利益调剂、触及体制机制的变革。从江苏来看,虽然医改试点获得了重要进展,但1些难点工作才刚刚破题,我们将下更大的力气攻坚突破,确保改出活力、改出效益、改出取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