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增加305种基本药物 限制医保外药品采购
发布时间:2017-02-01 14:17:42
医药网9月18日讯 昨日,记者从省卫计委得悉,该委近日出台新政,将进1步加强88个贫困县医疗卫生机构药械供应保障和采购使用管理,规范贫困县域内医疗机构的药械采购和使用行动,让贫困大众减少用药上的负担。 新政要求,在国家规定的502种基本药物基础上追加305种药物纳入基本药物公道用药考核范围;增加医保药品“仓库”,允许除村卫生室外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医保、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内公道选择配备使用1定数量的药品;限制医保外药品采购,社区服务中心、中心乡镇卫生院采购基本药物目录外医保药品占药品总金额的比例不得高于40%,1般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站采购基本药物目录外医保药品占药品总金额的比例不得高于35%。 除此以外,从本月起,制止88个贫困县县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对贫困患者使用自费药械,严格控制使用贵重药品和进口高值医用耗材。在药械供应进程中,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应及时汇总采购计划,并依照合同约定及时、充足配送药械产品,原则上急救药品配送不超过8小时,1般药品配送不超过48小时,节假日照旧配送。还需控制药械配送本钱,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在预估需求的基础上,公道发送采购定单,原则上1个月向配送企业下达定单的次数不得超过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