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挺”优质国产品成为“参比药品”
发布时间:2017-01-30 03:17:27
医药网9月23日讯 我国仿造药质量和疗效1致性评价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21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国生物技术创新服务同盟(ABO同盟)圆桌会上,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余立表示,应当“力挺”优良国产品申请成为“参比药品”,鼓励创新创优。 对药企来讲,进行仿造药1致性评价的第1步,就是选择“参比药品”。但实际上,真正能找到的“同剂型同规格”参比药品,只占参比药品的24%。对很多药企来讲,找参比药品成为大困难。 余立建议,药企在选择参比药品时,重点应斟酌“正宗”“可靠”“易得”“适用”等4项因素。而之所以要对参比药品做出严格规定,是由于“参比制剂如果百花齐放,仿造药生产或许会杂草丛生”。 不过,参比药品1定要到国外找吗?余立认为,优良国产品申当参比药品,“这个可以有”。国内独有品种、独有剂型和独有规格的产品,如果通过公道性评价,是符合时期和国情的创新创优,应当支持。 余立指出,申请成为参比药品的大原则,是能提供完全规范的药物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包括临床有效性信息、安全性信息、质量保证信息、软硬件保证信息、药品规格信息和药品市场占有率情况。 仿造药1致性评价是近期以来医药行业内关注度较高的问题。按规定,政策划定的289个仿造药品种17740个文号,需在2018年底前完成1致性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