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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GPO第二份采购方案发布,几点疑问待解

发布时间:2017-01-28 13:17:17

医药网9月29日讯 继9月14日《2016年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团体采购目录(第1批)采购方案》向社会公然征求意见后,时隔近半个月,第2批第1部份采购方案的征求意见稿也于本日出炉,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团体组织“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官网提到,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18:00。  本次参与采购的药品与第1批药品有所不同,主要是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基础输液3种,中成药采购方案将另行发布。   “本次第2批采购方案有几个特点。1是全部采取议价的方式,第1第2层次直接议价、第3层入围议价,采取面议或网议的情势;2是技术标构成则含有1些评分项存在争议。”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药品政策与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陈昊博士认为。  其中,征求意见稿中有1点在目前的讨论中尚存疑问。  在采购流程图中提到化药、生物制品终究肯定1家成交。深圳GPO第二份采购方案发布,几点疑问待解  而在下文“成交肯定”方面,则提到:   (1)化学药品、生物制品  1、同1竞价组终究肯定1家企业的产品为成交品种,其他入围企业为候选成交品种。  2、第3质量层次药品成交价格不得高于第1、2质量层次中最低成交价,如有倒挂,按最低成交价调平处理。  陈昊表示,在正文中谈到每层次最低价当选,但流程图中,却是3个层次中终究肯定1家。这个非常不明确。“肯定1家”这个肯定1家,是在全药网供货这个层面的,这就意味着,1个品规,全药网终究只采购了1家,医院也只有这1个可用。这类做法实现了带量采购,但带来的问题是,如果当选的这1家是最低层次里5选1得出的,有可能实现降价目标,但可能带来质量疗效风险。如果当选这1家是非最低层次的,则降价目标未必能到达。不管怎样选,事实上都构成了医院对多质量层次用药选择机会的消失。怎样处理控费目标、多层次用药选择和分级诊疗之间的平衡?  从全药网第2批采购目录的实行方案措辞上看,采购流程里要求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向全药网作供货报价,这意味着全药网作为经营企业参与深圳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供应体系,并且是事实上的唯1的药品供货机构,在某种意义上,他成为深圳公立医院及政府举行基层医疗机构用药的唯1托管商业。这个托管商业向药品生产企业收集供货价,但全药网以甚么价格向医疗机构供货,至今仍缺少明确的说法。全药网在药品团体采购中是不是采取加成,加成率多少,迄今亦仍未知。  在全药网向全市各级公立医院体系供应药品的进程中,它究竟是全域托管的商业,还是如GPO方案设计之初所肯定的仅仅只是提供采购服务的药品团体采购组织,其实不参与经营和配送,莫衷1是。从目前的运作流程看,它深度参与了药品经营,事实上是1个托管商业,而非单纯的团体采购服务性组织。从这个角度看,它与多年前南京医药托管南京公立医院药房并没有2致。由这1医药商业企业组织运行的全市公立医院药品团体采购,如何做到公众利益与商业利益的和谐统1?迄今仍不明确。  在全药网进行药品团体采购的进程中,如何严格遵照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是对它作为1个药品经营企业最基本的法律要求。由于依照采购方案看,它事实上是作为经营企业负责向全市公立医院机构供应药品,必须严格遵照相干法规,比如货票同行、货票账款对应,建立与运行与药品经营品种结构与范围相适应的仓储系统。如果在药品团体采购进程中,背背了药品法和GSP的规定,其存续合法性存在疑问。这会动摇本次药品采购改革的根基。  附件>>>  2016年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团体采购目录  (第2批)第1部份采购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做好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团体采购供应的保障工作,在遵照国家药品管理相干法律法规的条件下,根据《深圳市推行公立医院药品团体采购改革试点实行方案》(深卫计发[2016]63号),《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团体采购目录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团体采购组织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团体采购规定(试行)》(深卫计规[2016]4号),《市公立医院药品团体采购药品质量层次划分规则(试行)》和《市公立医院药品团体采购药品目录剂型整合规则(试行)》(深卫计通[2016]9号)的有关精神和要求,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作为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团体采购组织(以下称“团体采购组织”),遵守公然、公平、公正和诚实信誉的原则,展开2016年《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团体采购目录(第2批)第1部份》(以下简称《团体采购目录(第2批)第1部份》)药品的议价、采购工作,特制定本采购方案。  1、采购目录  根据市卫计委下发的《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团体采购目录(第2批)》,本次进行目录内第1部份即: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基础输液的采购工作(中成药采购方案将另行发布)。  2、采购周期  采购周期为1年,团体采购组织将根据临床和市场需求情况,定期进行评估并酌情调剂。  3、采购方式  在保障供应、保证质量、安全有效、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由团体采购组织进行带量采购。   (1)化学药品、生物制品采购方式:  1、第1质量层次和第2质量层次的药品,进行议价谈判;  2、第3质量层次的药品,采取药品综合评价指标评审肯定入围产品,进行议价谈判。   (2)基础输液,不辨别质量层次,进行议价谈判。  4、企业报名  实行生产企业直接报名。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商业公司、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视同生产企业。   (1)生产企业报名应符合以下条件:  1、药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获得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及《营业执照》。  2、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商业公司、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企业应当依法获得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及《营业执照》。  3、具有延续生产、保障供应的能力。  4、企业或其生产的品种未被列入广东省、深圳市药品非诚信交易名单或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药品背法背规企业黑名单。广东省药品非诚信交易名单管理依照《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非诚信交易名单的管理办法》履行。   (2)出现以下情况之1的药品,药品团体采购组织谢绝该企业的品种参加本次药品采购:  1、被撤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企业生产企业所生产的药品。  2、列入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非诚信交易名单的企业生产和代理的药品。  3、2014年以来国家和广东省、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质量公告中,生产环节质量抽验抽查不合格的药品。   (3)生产企业登录全药网官方网站,点击“采购平台入口”,进入“全药网采购平台”进行企业信息、产品基础信息保护并上传质量层次、药品质量评价指标证明材料,不需要提供纸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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