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药品目录年底前调整 将增儿童药完善药品分类
发布时间:2017-01-26 20:17:01
医药网10月9日讯 今年年底前,与医保、工伤、生育险参保人密切相干的医保药品目录将完成调剂。日前,人社部发布了《201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剂工作方案》的征求意见稿,新药、乙类药品、儿童用药、急抢救用药、职业病特殊用药等均在重点斟酌的调入范围内。调剂完成后,将直接影响参保人医药费的报销金额。 本次调剂与卫生体制改革相干,依照计划,2016年底前完成医保药品目录调剂工作,进1步优化目录结构,适当扩大目录范围,支持鼓励医药创新,提高保障水平。 2017年修改完善基本医保用药管理办法,逐渐建立规范的药品目录动态调剂机制。药品目录与参保人的报销金额有多大的关系? 以沈阳市为例,沈阳医保报销根据辽宁省的药品目录,其中约15%的内容为辽宁省可调理的,其余均根据国家制定,沈阳市不能自行制定和调剂。如今很多大病和怪病,使用的药物其实不在药品目录中,没法用医保报销。本次调剂医保、工伤和生育险的药品目录,将与城镇居民、城镇职工医保,生育险、工伤保险参保人的利益挂钩。 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将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承受能力和参保人负担水平,公道肯定用药范围和水平。药品目录由专家按程序科学公道评审肯定,行政部门不干涉专家评审。统筹中西药,充分体现西药和我国传统医药各自优势,西药和中成药(含民族药)数量增幅基本平衡。调剂就有药品调入和药品调出,调入药品重点斟酌临床价值高的新药、地方乙类调剂增加较多的药品和重大疾病医治用药、儿童用药、急抢救用药、职业病特殊用药等。完善药品分类,组织专家按种别进行评审。 对同类药品依照药物经济学原则进行比较,优先选择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临床必须、安全有效、价格公道的品种。目录内原本的药品,如已被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制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应予调出目录;存在其他不符合医疗保险用药要求和条件的,经相应评审程序后可以被调出目录。现调剂方案在公然征求意见阶段,截至10月12日,可通过登录人社部网站的方式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