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2月23日讯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2月20日印发《关于统1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指出,为确保待遇保障不下降,将属于湖南省原新农合药品目录的部份药品(含剂型)增补进《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依照乙类药品管理,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按原有管理规定履行。 依照“适度从宽”的原则,对《药品目录》中和原新农合药品目录“限定支付范围”存在差异的部份药品,进行“限定支付范围”修订。 据了解,《通知》将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全省统1履行。各兼顾地区要提早完成信息管理系统药品数据库的更新工作,确保政策有效衔接和费用及时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