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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吃回扣不该久病难医 需实现医药分离

发布时间:2017-01-13 10:43:22

医药网12月26日讯 要真正解决医生吃回扣,还是要实现医药分离,从制度上切断医生吃回扣这1利益链条。而要实现医药分离,1是要实现医药药品集中采购,2是放开处方外流。  近日,央视记者用时8个月调查上海、湖南6家大型医院,发现医药代表提成是药品价格的10%,医生收的回扣则是药品价格的30%至40%!  央视的调查引发不小的社会反响,也再次向我们展现了,医生吃回扣这1问题绝非个案。在现实中,医生吃回扣,依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国家卫生计生委已要求上海、湖南两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报导中触及的高价回扣事件展开调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对触及的背规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医生吃回扣构成的本源,是医生和药品销售商之间构成了不当利益关系。对应现存医药制度弊端,就是医药不分问题。正是由于医药不分,才给予了医药代表贿赂的机会,而不去走正常的市场竞争;医药不分,也给予了医生寻租权利。  所以说,要真正解决医生吃回扣,还是要实现医药分离,从制度上切断医生吃回扣这1利益链条。而要实现医药分离,1是要实现药品集中采购,2是放开处方外流。  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点意见》(下称《指点意见》)。在医药药品采购方面,《指点意见》提出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方向,实行1个平台、上下联动、公然透明、分类采购等措施。  由省级平台直接进行医药采购,可以尽量减少医药代表与院方和医生相勾结,致使药价浮高问题。  不过,医药分离,除触及医院药品采购,还有医院与药房分开。在央视记者采访中,医药代表称,若医院药品采购目录里有两种药治同1种疾病,医生1般会开回扣比例高、金额大的药品。  这类做法之所以能够“见效”,是由于在目前公立医院体系下,医生开的处方药,患者多数时候只能到医生所在公立医院拿,而不能到药店拿。  其实,并没有法律要求患者必须到公立医院购买处方药。今年4月通过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也是再度确认,制止医院限制处方外流,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但在现实中,由于缺少具体的履行细则,大部份医院并没有履行相干规定,也缺少这方面的处罚。另外,监管部门目前严格药店凭医院处方销售处方药,目标是好的,但在电子化处方还没有实现背景下,也引发麻烦。  结果就是,大家基本都到公立医院拿处方药。因此,医药公司只要贿赂医生,就能够让患者使用本公司的药品。而医生也就由此取得了寻租权利,在诸多竞争的医药销售公司中,选择给自己红包最厚的公司,开他们家的药品。  所以,有关方面也要大力推动电子化处方,让大众不管是选择医院也好,社会药房也好,都没有障碍。  患者可以选择药店购买处方药,医药销售方就很难确认医生到底给患者开出了那个医药公司的药品,利益链条要再构成,难度就增加了很多。另外,患者可以“货比3家”,有助于构成药品价格竞争,也能够帮助解决公立医院药房药品虚高问题。  落实医药分开,不只是在采购阶段实现,也要在患者购买处方药方面实现。如此,才能真正切断医生和药品生产商间的利益链,医生吃回扣问题,才可能得到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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