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个高价分子靶向药进入上海医保目录
发布时间:2017-01-13 10:43:09
医药网1月3日讯 上海市将24个药品纳入医保报销目录,这些品种为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药品和部份肿瘤份子靶向药物(名单见附件)。自2017年1月1日起履行。 这部份药品实行“定医院、定医生、定指征”的“3定”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必须配备临床药师队伍参与药品的用药管理;使用肿瘤份子靶向药物的,限于具有恶性肿瘤医治(化学医治、放射医治、同位素医治、参与医治、中治疗疗)医保大病登记资历,和原则上应具有基因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 开具肿瘤份子靶向药物处方的医生必须为相干临床科室主治以上级别医师,具体名单由各定点医疗机构肯定后上报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备案。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小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使用部份药品中的肿瘤份子靶向药物,纳入门诊大病“登记管理”,限于恶性肿瘤医治(化学医治、放射医治、同位素医治、参与医治、中治疗疗)大病登记相同的定点医疗机构。 部份药品的集中采购工作由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负责,所肯定的采购价格为医保协议采购价,通过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即“阳光平台”)统1推送至各定点医疗机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