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卖太极产品,有人被工商立案调查
发布时间:2017-03-19 20:51:44
医药网8月22日讯 现在,大大小小的药店,特别是连锁药房,为了增加顾客黏连性,常常会选择1些心脑血管的、广告品种,低于进价在会员日做营销活动。另外,每逢新店开业、节假日,药店大多会采取价格营销的模式吸引顾客。习以为常、顾客也习以为常,但是,想不到竟然涉嫌背法了。 被举报,便宜卖药涉嫌低价倾销 据宜宾新闻网郭晓娟 、 刘韫雅报导,8月18日下午3时许,宜宾市翠屏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监督检查大队接市民举报,称其在城区民生街1药房购买“太极霍香正气口服液”时,发现其零售价居然远远低于本钱价。 “买了1盒藿香正气液,药房卖的零售为3.5元/盒,但是据我了解,这款药水的出厂价都是6.9元/盒,这么低的价格太不公道了。”对此,他认为该药房的行动涉嫌低价倾销,要求工商部门依法进行查处,保持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 接举报后,该局经检大队负责人立即率5名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对,在肯定了该举报线索情况属实后,立即进行证据锁定,并根据《4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2104条“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本钱的价格销售商品”进行立案,并对其背法行动展开调查。 卖药,甚么情况是低价倾销? 自己真金白银进的货,怎样卖自己说了不算?房租高、人工贵,选个时令产品低价销售拉拉人气不行吗?据查证, 全国人大1993年通过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低价倾销行动”的定义以下,这些,对药品1样适用: 低价倾销行动是指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本钱的价格销售商品。低价倾销背背企业生存原理及价值规律,在市场竞争中常常引发价格大战、中小企业纷纭倒闭等恶性竞争事件,乃至致使全行业萎缩的严重后果。 对低价倾销的行动要点以下: (1)行动的主体是经营者,而且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大型企业或在特定市场上具有经营优势地位的企业。 (2)经营者客观上实行了低价倾销行动。这里的低价倾销,如上所述,是指以低于本钱价格销售商品。在国际贸易中,构成倾销并不是以低于本钱价为条件,这1点不同于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3)经营者低价倾销行动的目的是排挤竞争对手,以便独占市场。因此,并不是1时就某1种商品低于本钱价格销售,而是较长时间以较大的市场投放量低价倾销。 有些国家在其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法律中,明确规定连续1段时间大量低价倾销,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还没有此类定量的技术性规定。 低价营销,怎样不背法 以价格优势拉动人气,无可厚非,也是最简单有效的方法。药企、药店如何展开促销活动,同时又不违背法律规定呢? 在对低价倾销要点的描写中第3点说道:并不是1时就某1种商品低于本钱价格销售,而是较长时间以较大的市场投放量低价倾销。 连续1段时间、大量的低价倾销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动。对药企来讲,偶尔为之没问题,只要不是大量长时间的就好。 另外,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罗列了4种情况,不属于低价倾销: (1)销售鲜活商品(有些生药材或可列入此类)。 (2)处理有效期限行将到期的商品或其他积存的商品(近效期的药品是可以低于本钱价卖的)。 (3)季节性降价。 (4)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