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特效药来了!到底多有效,能否应对新冠感染?
2023年1月,我国首款自主研发的抗新冠病毒药物先诺欣引起多方关注,有人称之为“新冠特效药”。先诺欣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审评审批在中国附条件上市,成为2023年国家药监局批准的第一个1类创新药,也是我国首款自主研发、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3CL靶点抗新冠病毒药物。
先诺欣抗病毒效果显著,减少重症风险,缩短病程
先诺欣是先诺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其中先诺特韦可以切断病毒的“后勤部门”(抑制3CLpro蛋白酶,使病毒不能获得功能性蛋白),从源头上让病毒失去感染正常细胞的能力;而利托那韦则是先诺特韦的“僚机”,是一款增加先诺特韦血药浓度,提高生物利用度的增强剂,高效发挥先诺特韦抗新冠病毒作用。
轻中度新冠成年感染者中,先诺欣展现出显著的抗病毒效果,用药后病毒载量呈现快速、大幅下降,可以加快新冠症状恢复、缩短病程。在实验中,先诺欣组与安慰剂组相比,11种新冠相关症状首次用药至症状完全消除时间可显著缩短约1.5天,其中重症高风险人群亚组显著缩短约2.4天,同时数据提示尽早使用疗效更优。在接受完整的5天疗程治疗后,先诺欣组病毒载量最大下降超96%,显著缩短核酸转阴时间约2.2天。
对于自身免疫功能存在不足、有发展为重症感染风险的人群,在出现症状早期开始用抗新冠病毒药物,可以降低其发展为重症的风险,进而降低住院和死亡风险。
那有了“新冠特效药”,疫苗还需要打吗?
“有了药,就不打疫苗了”是对于疫苗和药物之间存在认知误区。新冠疫苗与新冠治疗药物(包括中和抗体、小分子口服药)并不是此消彼长的关系,而是共同构建“检测-预防-治疗”全流程防疫体系的有效工具。
疫苗是用于预防疾病,属于预防的范畴。而“新冠特效药”是治疗药物,属于治疗范畴,两者作用不同。因此,即使有了新冠治疗药物,仍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对于任何一种传染性疾病,预防都是非常重要的,接种新冠疫苗仍然是预防新冠肺炎最有效措施之一。
世界卫生组织表示,尤其是感染高风险人群和60岁以上老年人,更应该科学预防,尽早接种疫苗。所以,已经“阳”过但未完成基础免疫的人仍需接种,以获得双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