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向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发出《关于进1步加强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进1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3农工作的重要部署,努力扩... 日前,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向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发出《关于进1步加强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进1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3农”工作的重要部署,努力扩大农业农村公共气象服务覆盖面,提高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科技水平。 《意见》指出,力争到2015年,初步构成结构公道、布局适当、功能先进的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监测准确、预警及时、防范有效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基本建成布局公道、管理规范、具有较强科技支持的人工影响天气业务体系。 《意见》要求,要推动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农业气象监测预测服务系统,推动大宗农作物农田吝啬候、土壤墒情、农业气象灾害等观测系统建设,大力推动特点农业、设施农业、水产养殖业等气象条件精细化观测和农业气象实验研究观测系统建设,建立“直通式”服务机制;加强农业适应气候变化的决策服务,展开气候变化对农业生产力布局、种植结构、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气候资源的利弊影响分析,展开精细化的农业气候区划和农业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加强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网络体系建设,依托“安徽农网”,依照“多网合1、1网多用”、“多站合1、1站多用”、“多员合1、1员多用”的原则,实现多部门资源同享,强化乡、村两级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建立农业专家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农业物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意见》强调,要完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加强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兼顾推动中小河流、山洪沟及地质灾害易发区自动气象站建设,在雷电灾害多发频发区布设雷电监测仪;建立健全农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网络,各级特别是县、乡政府要保证最少有1种手段能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到村(组);各级媒体和通讯运营企业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建立突发气象灾害发布绿色通道;要提高农村气象灾害应急和风险管理能力,县、乡政府要成立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在农村雷电多发易发区、农村中小学校舍等公共场所和建筑物展开雷电防护工程建设;要加能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提升人工影响天气基础保障和科技支持能力,强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监管。 《意见》强调,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防灾减灾工作职责,切实把气象为农服务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投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