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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店大量产伪劣调料 监管人员收好处费当保护伞

发布时间:2017-03-23 15:14:58

黑店大量产伪劣调料 监管人员收好处费当保护伞

黑作坊两年卖了800多万瓶假酱醋后续报道——

深圳光明新区海发酱料厂大量生产假冒伪劣酱油、醋、料酒等调料一案,备受社会各界关注(详见本报7月25日珠三角版《黑作坊两年卖了800多万瓶假酱醋》)。继上月底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深圳海发酱料厂老板陈某兴等7人提起公诉后,昨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分别以涉嫌食品监管渎职罪、玩忽职守罪对曾某、蒋某轩、宋某营、李某、杨某贤5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分局工作人员提起公诉。

内幕

接受好处费仅口头责令停止生产

涉案执法人员曾某、蒋某轩

早在2010年12月和2011年6月,海发酱料厂就因无照经营以及生产假冒陈醋、白醋、酱油、料酒两次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但根据相关账目,在海发酱料厂遭受查处后的2010年12月至2011年11月期间,海发厂仍生产约600万瓶假冒伪劣的酱油、醋,流向深圳和东莞市场。

2010年12月9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分局稽查科在接到举报后对海发厂进行立案调查。当天,稽查科负责人曾某带领蒋某轩等4人到海发厂现场检查,发现该厂多名工人正在灌装机和流水线上操作,所生产的陈醋厂名厂址与实际不符,涉嫌制假。海发厂无法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

但曾某、蒋某轩等人在现场只是口头责令陈某兴停止生产,扣押1003箱陈醋、白醋、料酒成品,没有严格按照规定查封、扣押生产线等生产工具、设备,没有对原材料进行扣押,没有认真核实海发厂的实际产量和违法所得,没有对海发厂违法生产酱油的行为进行查处。

2011年5月,曾某、蒋某轩分别接受陈某兴的宴请,其中曾某还收受了陈某兴的好处费。

复核检查竟提前告知

涉案执法人员宋某营、李某、杨某贤

海发厂被稽查科行政处罚过一次后,不但不整改,还继续大规模进行无证照假冒食品生产,再次引起群众投诉。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光明分局将投诉交监管三科处理。监管三科科长宋某营于是安排该科李某带队查处海发厂。

2011年6月8日,李某和监管一队队长杨某贤等人到海发厂检查,发现该厂正在生产假冒陈醋等调料食品,便口头责令海发厂停止生产,暂扣了现场查获的假冒伪劣陈醋340箱。次日,杨某贤将现场检查笔录、扣押清单交给宋某营,同时填写立案、扣押手续,宋某营均予以同意。

2011年6月10日左右,陈某兴请求宋某营给予帮忙。之后,李某、杨某贤等在未对海发厂的其他涉案事实作任何调查的情况下,完全依照陈某兴的陈述认定海发厂的违法事实,提出停产、没收、罚款的处罚意见,宋某营对杨某贤等人提出的意见全部签字批准,对陈某兴作出相应行政处罚。2011年中秋节前,陈某兴送给宋某营好处费2000元,杨某贤1000元。

9月20日杨某贤因海发厂被举报要去复查,但去检查前先打电话给陈某兴告知。当天和次日杨某贤两次带队复查,海发厂均停产。2011年10月,陈某兴再次送给杨某贤1000元。 以上就是关于“黑店大量产伪劣调料 监管人员收好处费当保护伞”的内容,希望大家看的开心,看的愉快,也希望大家能够积极的分享本网站,让更多的人看到本站的“黑店大量产伪劣调料 监管人员收好处费当保护伞”内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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