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新京报“寻觅中国创客”会上,真格基金开创人徐小平提出了1个观点,网红是2016年最激动人心的现象。每个创业者都应当成为网红。如果不具有成为网红的能力、潜力、魅力、影响力,那就不要创业了。徐小平拿papi酱举例,大家每天狂热期待着她的节目,这不但是1个品牌,还是1个文娱现象。他指出,在俞敏洪、陈欧的时期,先有商业、先有现金流,然后有品牌。品牌是靠创业者艰苦奋斗,1点1滴做出来的。而网红时期,我们是先有品牌,先占据人心,确立魅力人格体,然后再给用户提供他们所需的产品。
这类逻辑是,先把自己打造网红,再做产品。如果不能将本身打造成网红,那就没必要创业了。但在笔者看来,这类观点对创业者而言,多是1种误导。
我们知道,网红早已有之。比如很早之前的芙蓉姐姐,天仙mm、网络小胖、龅牙哥、凤姐乃至锋利哥都可以算网红。那时候的网红没有今天成为1个极强的概念性的话题现象,在于当时期的网红,被网民消费病毒式传播,成为1种文化现象,缘于社会转型期间网民情绪的1种自然表达,继而被病毒式传播,彼时的网红常常成为大众嘲讽和解构的对象。少有背后资本方推动与利益搀杂其中,显得更加纯洁。
但今天的网红不1样,今天的网红其本质目的是为了赚钱,而且在网红背后,多有资本利益方在推动。比如就拿网红扎堆的直播平台来讲,斗鱼直播在3月刚宣布完成新1轮1亿美元(约6.7亿元人民币)B轮融资。紧随其后的是王思聪的熊猫TV。知名时尚博主gogoboi、影评界网红毒舌电影等也纷纭将首个自频道落户优酷,其背后都有团队与产业链资源在运作。也就是说,网红的火爆更多的背后的资本在推动。
资本方为什么要推动网红经济火爆?事实上,这就如O2O、微商的火爆是一样的道理。在资本市场,永久在追逐新的概念,所谓的网红更多的是粉丝经济的变种,它不是甚么新鲜事物,资本全力在背后打造网红的背后其目的就是迅速获利。
资本市场有个周期性的规律是发掘新概念,从互联网思惟、O2O经济,到微商经济、P2P模式、IP概念、网红经济莫不如此。目前发掘出“网红经济”,是缘于在全部移动互联网市场,已从高速增长步入到平缓期,资本逐利的惯性上来说,它需要更具想象空间的投资渠道与项目快进快出获利。而网红经济可以迅速变现的暴利符合资本市场迅速圈钱的逻辑。Papi酱在优酷平台上发布40多个原创短视频取得1200万元融资以外,网红迅速变现的暴利屡屡出现,比如静言股市在优酷自频道单场直播收入88万、金融圈里某美女券商分析师通过直播平台进行直播路演和观点分享,直播20分钟,粉丝刷礼20万元等诸如此类网红事件屡见不鲜。
而资本市场通过网红概念炒作1轮,可以带动影视文化、动漫音乐、通讯、互联网零售、电商等多个板块的概念股大涨,带动所谓的“2次元经济”、“粉丝经济”概念延续火爆,资本方就可以从中延续获利。比如我们看到日前网红市场范围过千亿,很多网红概念股1路涨停,就是资本方推动网红经济背后可迅速获利的本质。
从创业者角度来看,这两年以来,万众创业背后是尸骨累累,失败者占多数,许多创业者在关键时刻没有得到投资,也没有资源来满足其基本需求。全部创投圈弥漫着悲观气味,网红创业这应对了当前创业者快速致富的内心诉求。
但创业者需要斟酌的是,今天的资本市场对烧钱模式但又看不到盈利前景的项目已不感冒,网红经济符合金字塔规律,它的火爆都有其基本规律,从pipa酱到咪梦,基本属于本身在细分领域紧扣粉丝心理诉求的内容创业者,她们的特质不具有可复制性。
另外一方面,网红经济目前也都是烧钱模式,不具有可延续性,直播平台作为网红孕育的平台,比如说,当前大多数直播平台仍处于烧钱阶段,并没有商业化的手段。目前直播平台的核心资源就是网红,而且知名主播的签约费水长船高,目前最高纪录是电竞女王MISS,被虎牙以1亿元签下3年合约。当网红成为风投竞相追捧的新概念,网红背后的平台价值也会随着水长船高。但资本追捧网红的负面效应也是不言而喻。就是大量网红出现,竞争日益剧烈,为逢迎低俗趣味,许多直播平台的网红为吸睛为导流获得用户,不断打擦边球触碰底线来搏名获利,致使平台方触碰政策红线的风险也与日俱增,由此致使政策层面对其束缚。
比如不久前,文化部对斗鱼、虎牙直播、YY、熊猫TV、战旗TV、龙珠直播、6间房、9158等多家网络直播平台被列入查处名单。而背后的诸多资本方也浮出水面。明显,直播平台与主播之间的存在高度契合的利益关系,对打擦边球的游戏,资本方自然心知肚明。因此由资本驱动的网红的背后,就是全部网红经济病态式发展的本源。前面说到政策钳制网红的问题,我们拿直播平台的网红为例,当更多社会资本和创业公司都进入直播市场,网红的红利可能由于政策而趋于边沿化。这对要做网红的创业者来讲,其实不是利好消息。
另外,大多数多数网红并没有新的商业化的手段。当前网红的变现还主要停留在卖周边产品(化装品、服装等),到微电影、电视剧、综艺、电影、广告等。固然,许多网红依赖于此确切赚钱了,比如广告模特张大奕在淘宝开店,凭仗400万微博粉丝导流,店铺的年销售额在千万元以上;1些电竞主播依托平台签约费、电商分成、流量广告合作等方式也日进斗金。但目前除服装行业、网络直播、广告等领域,网红很难从其他领域真正获利。papi酱目前也表示拿了投资后商业化也还没想的很清楚。因此对创业者而言,要积累粉丝称为网红本身是1道极高的门坎,加上网红目前的变现模式其实不具有普适性,而缺少资本推动的网红常常会显现昙花1现的结局,网红未来被政策钳制的可能性大增,而可商业化的网红,常常是具有资源和资本的大佬在背后助推,能逾越产业链和平台、未来可从内容生产者向用户经营者转型。
但对缺少资本与资源助推的创业者,想成为网红的机会与几率其实不大,由于目前的网红群体已出现内部份层,构成较为稳定的金字塔结构。这个时期的消费者,事实上其理性程度远超想象,在直播网红以外的多数领域,用户还是会选择为优良产品买单,而不是为网红本人买单。
另外,现今的“网红”和淘宝、广告、套现、融资紧密地结合在1起,成为资本市场利益链上的1环,它其实不合适多数领域的创业者。创业者在各种资本市场环节与条件缺失的情况下,想成为网红只能是无米之炊,反而将本身堕入各种成名博眼球的误区当中,而疏忽本身的产品战略与用户经营。创业者要脱颖而出,品牌与定位差异化是核心,但当创业者太多,网红不够用的时候,就会走入同质化,继而网红会逐渐演变成为1种负面辞汇与形象,而且创业者是网红的这类标签反过来还将可能伤害产品品牌本身。也就是说,创业者应当做网红,做不了网红的就不要创业的言论其本质是本末颠倒。
这类逻辑大致意思是具有粉丝就能够神挡杀神,佛挡杀佛。但很明显,明星效应创业无疑比网红的段位更高,但我们看到许多明星投资创业失败的案例比比皆是,在手机行业,崔健、林志颖、周杰伦、韩庚等诸多明星做手机多数已销声匿迹。也就是说,对创业者而言,网红效应没法改良目前供应链效力较低和客户精准营销的问题。从目前来看,网红的变现模式多数就是承当1个导购的意见领袖的角色,向粉丝卖广告或电商经营,但这类情势本身不具有持久性,也不是对供应链生产效力的改良,更解决不了产品本身的竞争力问题,更无力改良库存、资金链等创业者关注的核心问题。
归根结柢,创业者的核心始终要解决产品创新、资金、技术、商业模式和用户获得、运营等环节的问题。而不是思考如何先打造好个人形象、博取眼球先吸粉的问题。在目前来看,也许对理性的创业者而言,技术资源、供应链管理、质量控制、网红资源都应当是为产品服务,网红是其中1个拉动环节,而不是将本身打造网红,而网红创业明显也是1种低段位的创业。所以有明星就表示自己不愿把自己跟红人混为1谈,由于网红过于3俗,粉丝也会进行区隔。也有业内人士指出,很多网红卖衣服门坎低,挣钱快,转化率高,复购率高,资本变现能力强。这反应出网红的共性问题是:大多数打算趁自己还红的时候,捞1笔走人。这是爆发户,而不是企业家。从这个意义来看,网红创业更像是1种玩票和忽悠。
另外,网红是当前互联网经济的1环,但互联网的变化的不肯定性与新生事物出现的速度非常快,对用户与粉丝而言,喜新厌旧是常态,任何1种经济模式的不肯定性是常态,唯1不变的是变化,网红是1种快餐式消费的文化,1旦网红衍生出来的主要绩效指标与投资者眼中的价值不对应,这类文化会被抛弃,转而资本市场会去追逐下1个新概念来获利。有句话是说当前太热意味着进入时机已晚,网红经济如今火爆非常,可能意味着其红利期已过去。
尼尔·波茨在《文娱至死》这本书中说,1切公众话语权日渐以文娱的方式出现,并成为1种文化精神。“未来1切行业都是文娱业”,比如“政治家的智慧和驾驭能力被化装术取代;电视播音员在吹风机上花的时间超过播音备稿的时间;商品的质量和用处在商品展现时无足轻重。”因此有学者提出,在文娱至死的时期,企业应当利用这类“人性”的需求。网红无疑是文娱至死时期的最好注脚,但事实上,“文娱至死” 是波兹曼对人们的1种批评性的预警,他认为这是1种病态,希望世界不要堕入这样1种前景与误区,而不是让人们去逢迎这类趋势。事实上,不管时期如何变化,创业者的本质工作都应当通过产品体验、细节、计划研发、利用场景的创业与快速迭代等系列产品能力去把用户之根吸附的更深。理性的创业者也应当从1开始就要有长时间经营本身品牌的决心和能力,而不是思考如何成为网红圈快钱走人。文娱不是3俗,做网红也有风险,创业者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