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剽窃创业者的创意已成VC潜规则!

发布时间:2017-01-12 16: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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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别忘了,对你来讲那是1份可有可无的商业计划书,对创业者来讲可能就是他的全部。

  这几年风险投资行业爆炸式发展,以致于各色人等都杀入风险投资行业,随意1个风投基金都有几10上百号投资经理,这些人中大多数都没有风险投资的从业经历,人品更是良莠不齐,带给这个行业负面影响正在显现,这其中最卑劣的就是剽窃创业者的商业计划书、创意和技术。

  看到这里很多人不服气,风险投资是多么高尚的事业,多么的专业,他们是有职业道德的,犯不上贪图这点利益而侵害自己的名声。哈哈,别急,听我渐渐道来。

  

剽窃创业者的创意已成VC潜规则!

  第1条:不同风投机构的投资人相互交换探讨创业者的商业计划书(就像1群男人交换女人身体1样都怀着不能说的心思)

  如果你不信,你可以看看媒体采访投资人公然说的那些内容,他们是常常把创业者的计划书拿来相互交换的,理由是让周围的朋友、同行或专家参详参详,看看这个商业计划书有无投资的潜力,这个参详可就复杂了,只要投资人愿意,他可以给同事、同行、亲戚、朋友、专家去参详,乃至给你不知道甚么来路的人去参详,就算投资人自己没有甚么想法,保不齐参详的这些人啊!

  第2条:投资经理常常自己创业(就像之前国企的厂长们承包工厂最后变成自己的)

  目前国内活跃着接近3万风险(天使)投资人和相干从业人员,这些人每天看着他人的创业项目融资成功,几千万上亿的资金有时候还是自己决定给投资的,你说他会不会动心?所以说投资经理们自己出来创业太方便了,1手是现成的商业计划书,1手是风投资金,试问,谁能挡住心中的恶魔?你敢说你的创业没有遭到创业者商业计划书的启发?如果不敢,那末当初你为何要否决这份商业计划书呢?

  第3条:把所有的风险和法律责任都甩给创业者(就像之前的霸王条款)

  所有的风投机构和投资人都重复这1个行规,你给我的商业计划书我没有任何义务和法律责任替你保密,如果你发送给投资人的商业计划书和邮件中涵盖保密条款,那末我们将不会浏览,这是多么牛逼的行业规则啊。自己是利益1方,却不需要承当任何法律责任,我估计连国有垄断企业现在也不会制定出如此霸王的条款了,由于国家整体的进步让他们也知道做事情需要有1块遮羞布。而我们的风险投资行业直接裸奔了,这样没有法律责任完全可以毫无顾忌的剽窃创业者的商业计划书和创意了。

  第4条:风投失败后支持开创人2次3次乃至4次创业

  这1条潜规则也是非常弄笑的,风投1个项目失败后为了解套,支持开创人放弃原来的项目用新的项目继续创业,再创业的商业创意和灵感从哪里来的就不言而喻了。

  恶果:数百万的创业者面对3万名投资人,多么的不成比例,就是1个狼多肉少的环境,创业者别无选择,只能屈辱的接受这类不同等,不停地给风险投资机构和投资人投递商业计划书,由于万分之1的概率实在太低,而严重的供需不平衡造成了风投行业毫无顾忌的对创业者的商业计划书直接拿来主义。

  我们已习惯了对创业者各种鞭挞,和对风险投资人和机构过于宽容,虽然他们已处于非常强势的地位。我们已习惯了人为的对追逐梦想的年轻人冷漠围观和无耻利用,由于掌握话语权的投资人常常给我们灌输创业是10死无生的事情,失败才是正常的,多么可怕的舆论洗脑。

  别忘了,对你来讲那是1份可有可无的商业计划书,对创业者来讲可能就是他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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