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营利不代表不收费,也不代表就是低收费,辨别营利性民办学校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关键看学校创办者有无参与分红。”昨日,教育部发展计划司司长谢焕忠也列席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民办教育增进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分组审议。在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谢焕忠介绍,在民办教育增进法修正案正式通过后,针对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实行监管细则也将会印发出台。
全国1万所民办小学初中,营利性的学校占不到10%
谢焕忠表示,目前草案明确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准入领域,就是不得设立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其他阶段允许举行营利性学校。这主要是斟酌和尊重我国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实际情况,也充分鉴戒了其他国家的经验。从国际上看,大多数国家在基础教育阶段不允许举行营利性学校。高等教育阶段,举行营利性学校,也是以职业教育为准,但对举行营利性培训机构并没有太多限制。这1条的规定,主要是由于义务教育阶段具有特殊性,要体现国家的责任,公民的义务。而公众对义务教育免费有极高认同度。
谢焕忠还提到,目前依照2015年度的统计,我国16.3万所民办学校中,大约有1万所民办小学和初中,即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占到民办学校的6%左右,这个数量相对较少。在这1万所民办小学和初中里,绝大多数都是非营利性的学校,提出营利要求和回报的学校不到10%,约为1000所。这个数量其实不大,这些学校以后都可以选择转为非营利性质。即便这些学校有的要退出,公立学校接收学生也没问题。
“要对社会公平,那对民办学校有针对性的支持,如果不分营利和非营利性质,国家的财政支持就没法进入。”
营利性学校辨别关键看创办者是不是分红
谢焕忠还提到,目前社会上有人认为高价学校或贵族学校同等营利性学校,这类认识其实不准确。收费高不1定就是营利性。收费比较高的学校,会高薪聘请很好的老师,学费收得高,但是支出也会很高。这些学校的开支和耗费都比较大。“非营利性不等于不收费或低收费。”
谢焕忠表示,辨别营利性民办学校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关键,是看学校创办者是不是分红,分红就是营利,不分红把经费用于教育发展就是非营利。目前,针对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实行监管细则等配套文件已起草,会明确规定财务制度、信息公然等方面的要求。民办教育增进法修正案正式通过以后,相应的配套文件就会印发。
(本文转自成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