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互联网技术与保险业的融合
发布时间:2017-03-13 08:36:31
王和
面向未来,区块链,与互联网和大数据1起,将成为保险创新的基本和根本动力,同时,区块链以其独特和难以替换的优势,将成为解决保险商业模式创新“最后1千米”的利器。为此,保险行业需要高度重视并加大投入,将区块链作为保险创新的新视角,积极展开基于业务场景和商业模式的思考、探索与实践。
推动传统保险向互联网保险的深化转型
与传统保险相比,互联网保险更加关注用户体验,强调同等、透明、直接、便捷、低本钱和高效力的交换和交易,这是社会文明与进步,和保险业发展的大趋势。但在互联网保险的发展进程中,不应只是保险产品的互联网化,互联网也不应仅仅是作为1种渠道定位,而应当着眼于利用互联网等技术,实现商业模式的本质创新。在互联网保险的创新进程中,遇到的最大瓶颈在于互联网的信誉基础和安全机制尚不健全和完善,同时,还面临隐私保护等困难。就目前的技术而言,保险业还没有构建起基于线上的安全信任机制,也难以营建符合互联网保险商业模式创新的网络信誉和安全环境。
区块链技术利用全新加密认证技术和全网共鸣机制,保护1个完全的、散布式的、不可篡改的连续帐本数据库,参与者通过统1、可靠的帐本系统和“时间戳机制”,就可以够确保资金和信息安全。与此同时,区块链技术具有开源、透明的特点,设计架构灵活,开放性鼓励创新和协作,确保金融信息和价值在安全可靠的条件下实现高效、低本钱活动,实现保险业信息与价值的有效同享,有助于推动基于互联网的安全高效的保险解决方案成为现实,有益于增进保险业构建基于客观算法的信誉机制和安全部系,构建透明、信任、安全的互联网保险发展生态圈。
因而可知,区块链技术在互联网保险领域的有效应用,将有助于打破传统保险向互联网保险转型的信誉和安全的藩篱,实现互联网技术与保险业的深度融会,探索更加科学公道和安全高效的互联网保险商业模式,推动互联网保险的真正落地,让互联网保险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惠及消费者和社会,实现保险业的本质创新。
增进互联网保险模式创新的本质突破
利用互联网技术,展开满足深层次市场需求的保险服务创新,1直是制约互联网保险发展的1个重要因素。区块链技术则为互联网保险的创新,特别是本质创新,提供了1个有效和可行的解决方案。
区块链的散布式数据库,实现了基于全网共鸣机制的跨区域的信息和价值交换,模糊了区域的地理界限,强化了不同个体和不同区域之间的交互关系,特别是打破了信息不对称对保险业务拓展的阻碍。同时,区块链的“时间戳”机制完全记录了交易和流转进程,且记录不可捏造和篡改,较好地解决了“逆选择”和“倒签单”风险,还能够以此扩大覆盖范围,相对缩短了时间周期,使得原来的保险期限再分段成为可能,并据此开发出更具时间弹性的多样化保险产品,例如按需的车辆保险、根据特殊事件或特殊时段投保的人身保险等。区块链的跨时空特性,可以更加真实地反应承保风险,使得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区域实际和时点特点,灵活调剂保险产品承保范围并定价,制定针对性的承保政策,有效拓展产品覆盖范围,满足个性化、定制化、差异化和碎片化的产品需求,推动互联网保险产品的自我进化。
另外,区块链技术的安全、信任、自动化、可追溯性等特点,也为互联网保险在承保管理、运营风险管控、客户服务、信息安全、保险反讹诈,乃至商业模式等方面的创新提供了1个不同的视角和全新的实现路径。从根本上看,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保险创新的最大价值在于通过构建“价值网”,将传统的保险资金池“虚化”,继而颠覆传统保险(再保险)的基础逻辑和底层结构,催生“洗心革面”的商业模式。
孕育并催生全新的保险商业模式
区块链,特别是智能合约,在互联网保险领域的利用,能够实现保险合同在散布式系统下的自动和自主履行(自履行),极大地提高了保险交易双方的交互性。同时,大数据技术的广泛利用,极大地丰富了数据维度和数量,有效淡化了数据质量本身,从而实现了数据的“自验证”功能。这类“自验证(大数据) + 自履行(智能合约)”的组合情势,使得“自金融”模式成为可能,进而为人们提供了1个“点对点”的风险融资“自解决”方案,其核心是构建1个“自定价”系统。这类商业模式将不再依赖于保险中间商或中介,市场参与者可依赖于区块链技术,有组织地自行创建“虚拟风险池”体系,更加直接、主动地自行管理风险,构成散布式“微保险”或“微互助”平台,并可根据智能合约的实际履行情况不断实现自动重置和修正,保证模型真实客观地反应实际风险水平,公道调剂赔付资金池,确保风险暴露的有效和动态覆盖。基于区块链的“点对点”互助保险平台,类似于1个个“去中心化自治组织”,能够在没有外部干预的情况下,安全可靠地在预先设定的业务规则下,以类似于公司的模式下自动运行。
区块链利用下的互助保险新模式,将致使保险公司的角色由传统的风险直接吸收者和处理者,转变成专业的风险管理顾问和“虚拟资金池”的管理者。去中心化保险互助组织的不断发展,推动保险行业进入相互保险2.0时期。同时,终究可能发展成为1个去中心化的“自治型保险社会”,其关键是构建1个具有刚性束缚的“后信任”体系。市场参与各方在业务规则下各尽其责,保险业生态系统将可能实现完全自治,打造1个透明、可靠、满意、信任、虔诚的保险社会。
助力保险监管模式的新探索
市场经济理论表明:有效市场应能够同时实现“市场自由”与“监管有效”。但是,在传统模式下,常常难以实现二者的统筹、平衡和融会,特别是金融危机以后,在“审慎监管”原则的指点下,合规标准和内控要求的不断提高,大大增加了公司,乃至全社会的本钱。但效力下降的同时,风险改良的水平却不尽人意,有效监管的情势仍然严峻。更需要关注的是在“审慎监管”的大背景下,金融机构简单地将风险控制和相干本钱转嫁给企业和社会,致使了实体经济发展进程中面临融资“难”和“贵”的两重压力,金融供给不足已实质性地影响了社会和经济发展,其根本和长时间影响不容忽视。
实践证明:风险与金融保险是“同生共长”的,保险的职能就是管理风险,而制度、技术和文化是金融风险管控的关键,但从整体趋势看,监管将实现从“更制度”向“更技术”转变,而区块链为“更技术”的监管提供了可能。利用区块链多方验证的交互式共鸣信任机制,可探索建立保险业的自我监管平台,其核心理念是,基于区块链技术,让每一个客户端或节点均能参与审批每笔保险业务交易,搭建实时的“点对点”管理和监控系统,同时系统内置检查、平衡和预警机制,确保系统中的任何终端均没法欺瞒系统。
通过“全网动态和实时监督”,利用区块链的没法篡改、可追溯特性,可确保保险行动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强化信息对称与交易安全,实现保险行业的高度自律与自治,在确保市场效力的基础上,有效下降监管本钱,提高监管有效性。在以区块链为代表的技术推动下,保险监管将实现3大转变,即从制度监管到技术监管,从政府监管到行业自律,从公司自我束缚到社会外部监督。如,利用区块链的“啮合记录”特点,强化身份信息辨认,提高数据信息贮存的安全性与稳定性,有效下降保险讹诈;利用区块链的可编程与可追溯特点,可以构建“前后1体化”管理系统,实现对保险交易资金的有效履行、跟踪和监控,确保资金流向公道与合规,杜绝资金的背规操作与应用等。在保险业务手续费去向管控、政策性补贴资金去向管控、保险资金投资应用去向管控等方面,未来利用前景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