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险产品监管新规出台 倒逼险企提升产品
发布时间:2017-03-07 09:34:34
9月6日,保监会印发《中国保监会关于强化人身保险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最近几年来,随着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人身保险产品开发主体日趋多元化,产品开发管理工作也出现了1些新情况、新问题。1是产品种类多,满足消费者真实需求的少。2是同质化产品多,差异化、个性化产品少。3是备案产品数量多,有产能的产品少。基于此,为强化人身保险产品监管,规范产品开发设计,防范产品风险,进1步推动人身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监会印发了此《通知》。 《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是强化后端监管力度。明确保险产品在销售以后的1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备案,中国保监会将对已收到保险产品加强事后抽查力度。
2是建立产品退出机制。对背规产品,责令公司停止销售,并做好信息表露等后续工作;对消费者认可度不高、销量不佳等方面的产品,要求公司及时采取适当措施进行清算,提升产品供给的有效性。
3是强化产品问责机制。明确在产品开发设计销售环节,保险公司、公司总经理、总精算师、法律责任人等产品相干人员的具体责任,对存在背法背规问题的进行追责,催促各相干责任人切实发挥管理作用。
4是建立产品回溯机制。要求公司成立产品开发管理工作组,对产品精算、财务、销售、投资等产品经营各环节进行全流程管理和风险评估。同时,对回溯工作中问题不整改、产品不退出、经营指标不调剂的采取监管措施。
5是完善信息表露机制。解决行业当前产品信息表露不全面、不及时问题,要求公司主动通过官网或行业协会平台将保险产品有关材料充分对外表露,进1步强化产品公然性和透明性,接受社会监督。
6是加强新型产品管理。包括针对当前新型产品宣扬、销售、利益演示等方面的多提问题进行规范,切实防范新型产品的误导销售风险;加强万能型保险的经营管理,万能险结算利率水平与公司实际投资收益率挂钩并公道肯定,防范公司通过不合实际的结算利率进行恶性竞争等问题。
业内人士认为,《通知》出台将倒逼公司提升产品开发管理能力。引导公司提升产品质量,增强合规意识,实行精细化产品管理,提高产品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提升对产品精算、法律合规等方面的重视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