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险新规终落地:小公司日子难过了
发布时间:2017-03-07 06:34:12
距离由万能险新规引发的“骚动”不久,包括万能险在内的人身险产品新规终究落地。和此前传闻的“征求意见稿”不同,虽然新规坚持了对中短存续期产品的控制,但监管在“平衡木”上亦斟酌了按部就班的节奏。 实际上,保险发展模式的分歧1直是近半年来业界最为关注的热门,与此同时,产品真个策略分歧亦成为谈及保险行业的必谈话题。“保险姓保”,近日被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多个场合强调。监管层也在“管住后端”方面频频出手,新规亦在此范畴内。
新规的基本3原则是防异化,即“保险姓保”、杜绝将人身保险产品简单异化为短时间理财产品的行动;控总量,对中短存续期产品,继续实行严格的投入资本与净资产取大的总量控制政策,控制好风险总敞口;稳调控,即充分斟酌市场的可承受力,掌控好监管政策分寸,避免“急刹车”或“1刀切”。
“决断”万能险
摸底万能险、规范中短存续期保险产品健康发展、守住不产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由举牌为始,万能险仿佛成为众矢之的,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
在新规中,对万能险也做出了很多限定。有这样几个比例值得注意,1是人身险费率市场化改革中将保险金额与保费或账户价值的最低比例要求由105%提高至120%,2是下调万能保险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
据多位保险公司精算人士解读,对这两个比例的简单理解是提高了保障,第1个比例用较为形象的例子,可以理解为保险的账户价值为100%,多出来的比例即代表附加的保障价值,有明显提高;第2个比例可以简单理解为万能险将提取更多的准备金。针对新规的解读,太平洋寿险总精算师陈秀娟表示:“这是斟酌当前保险公司的负债本钱和投资收益情况,增强保险公司未来实行合同义务的能力,避免1味缩短时间限、拉高收益,避免恶性竞争机会,出现利差损风险,引导保险公司回归理性。”
不管是大幅提高万能保险等人身保险产品风险保障水平,还是进1步强化人身保险风险保障功能,都是“保险姓保”的体现。固然,在“保险姓保”的条件下,万能险亦绝非1无是处,保障和财富管理亦非冲突之源。9月3日,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黄洪曾在首届中国寿险发展论坛上表示:“既要遵守行业的经营规律,也要顺应发展趋势,从行业在国民经济体系中的定位和角色中寻求调剂的路径和方向。”
黄洪强调,遵守行业规律,必须坚持“保险姓保”。风险保障是行业安身立命之本,也是行业核心价值所在。后来衍生出的储蓄和财富管理功能,也是服从和服务于风险保障功能,有主次之分,前后之别。推动行业结构性改革,必须始终坚持风险保障加长时间储蓄的根本定位,坚持“保险姓保”,绝不能舍本逐末,更不能本末颠倒。
而与此同时,黄洪亦强调,人身保险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顺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服务根本需求。顺应财富管理发展趋势也是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重视的方向。万能险、投连险等带有财富管理功能的险种产生于经济环境变化,产生于消费者的真实需求,是保险保障功能的延伸。而如何在产品、经营、投资策略上走稳“平衡木”,不单单是监管不断思考的问题,亦考验保险机构的决断力。
增强“免疫力”
在此前传言征求意见稿将要下发时,新规就引发了小“骚动”,不过,新规的正式下发亦会对市场产生影响。海通证券针对行业影响的点评是,明年“开门红”后,行业保费与投资范围将降落。新规规定不符合要求的保险产品在2017年4月1日前全部停售。受范围限制与结算利率降落的影响,中短存续期产品范围明年将显著降落。而监管层预期的影响是,万能险等人身保险产品定价利率和负债本钱将逐渐回落,产品激进定价和高结算利率行动将遭到显著遏制,业务结构将逐渐优化,保险公司盈利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和可延续发展能力将进1步增强。实际上,新规对大型公司的影响较小,保险业几艘“航母”级机构均不断在强调转型发展,而延续转型也是刚刚过去的保险行业中报季的关键词之1。
固然,在斟酌到新老产品切换、中短存续期产品额度控制等政策履行时采取“软着陆”政策的同时,提高保险行业的“免疫力”亦势在必行。除对中短存续期业务占比提出比例要求:自2019年开始中短存续期业务占比不得超过50%,2020年和2021年进1步降至40%和30%,保监会还出台了严守风险底线的“组合拳”,严守风险底线。
“组合拳”包括密切关注新规履行情况和行业中短存续期业务等发展情况;进1步推动保险公司调结构、转方式,加快风险保障型和长时间储蓄型业务发展,要求保险公司要姓“保”,避免大股东把保险公司变成融资平台;进1步强化对保险公司现金流的监测预警,定期展开现金流压力测试;进1步强化资本束缚力度,切实提高行业全面风险管理水平,防范偿付能力不足风险;进1步强化保险公司资产负债配置监管。
不管是产品真个结构调剂监管、还是偿付能力监管、现金流压力检测、资产负债监管,都是提高保险公司“免疫力”的举措。近日亦有消息称,保监会决定展开保险机构风险防控有效性专项检查,检查要点多达212项,核心内容包括:公司股东是不是存在股权代持问题,控股股东是不是对保险公司资金调动等进行非法干预,是不是存在重大决策先履行后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情况,控股股东是不是存在向保险公司借款或由保险公司为其担保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