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频发 如何做好风险防范?
发布时间:2017-09-09 14:24:47
近期,多地出现强降水、冰雹、龙卷风等卑劣自然灾害,给人民大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这些自然灾害提示着公众,要提高防灾减灾意识,做好个人风险防范,其中,保险可谓应对风险、减少损失的有效工具。
那末,究竟哪些保险会将自然灾害酿成的损失纳入承保范围以内?又应如何取得赔偿呢.日前,中国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了《关于应对自然灾害的保险消费提示》 (以下简称“消费提示”),对相干问题予以了解答。
自主选购按需投保
值得关注的是,保险可以通过对客观存在的未知风险予以转移,把不肯定的损失转化为肯定的保险本钱支出,从而进行有效的风险防范。“消费者要建立防灾减损意识,了解与掌握避灾救助相干知识,主动接受救灾技能培训。”上述消费提示指出,同时,要积极应用保险工具提高风险保障水平,便于灾后及时恢复生产生活,建议重点关注农业保险、家财险、人寿险等。
其中,购买农业保险时,有4点需要特别留意:1是留意投保的险种是不是在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内;2是留意投保的险种是不是有财政补贴或其他优惠政策;3是留意赔偿金额有多少;4是留意哪些风险是保险公司不赔偿的。
购买家财险时,首先要明白家财险种类不同,承保的财产范围也不同;其次,要了解家财险的保险责任,1般情况下,因狂风雨、洪水等自然灾害所引发的财产损失应承当保险责任;最后,要肯定家财险的保险金额,依照保险的赔付原则,保险金额不能超越财产的实际价值。
购买人寿险时,第1,要购买合法保险公司的产品,在办理投保时,尽可能到其营业场所查验其是不是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严防非法经营机构的保险欺骗活动;第2,要看清保险责任和免除责任;第3,要认真浏览投保单、健康声明书等文件,认真填写并亲身签名,不要随便由他人代签名。
加强预防及时报案索赔
购买保险后,消费者要遵照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注意保护保险标的(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人的寿命和身体)的安全,避免或减少因自然灾害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
值得关注的是,在自然灾害中产生保险事故时,要尽可能采取必要公道的措施进行抢救,避免或减少损失伤亡,如采取不当措施导致损失扩大,保险公司可能不予赔付。比如,车辆受损没法正常行使,在拖车进程中酿成的2次损失,保险公司通常不负责赔偿责任。再比如,车辆被水淹致使熄火后,在水中再次打火,造成发动机破坏的,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拒赔。
而在保险事故产生后,消费者要及时通知投保的保险公司,并尽快办理理赔手续。首先,在依照保险合同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时,要特别关注理赔注意事项,对所购险种的免赔额、赔付比例等理赔信息做到心中有数。比如,有些车险产品条款内设有绝对免赔额,通常对500元以下的小额车损事故是不作理赔的。
其次,要与保险公司加强沟通,确保准确完全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缘由、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避免手续不全影响理赔进度;再次,在提交相干证明和资料后,要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接收保险公司的理赔核定结果;与此同时,对属于保险责任的,要与保险公司达成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并在达成协议后的10日内,密切关注、催促保险公司实行好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法定义务。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消费者可通过保险公司营业网点、电话、互联网等渠道查询包括理赔进度、节点时间、理算进程、理赔结果等关键信息。选择非现金方式领取赔款时,要注意查看个人账户余额变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