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保网讯:昨日,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在北京主持召开环保部常务会议,转达国务院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会议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江苏省镇江市等40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市、县)的审核意见,和《环境监察稽查究法(草案)》。
会议首先转达了国务院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会议精神。会议认为,李克强总理在会议上的讲话,是继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就保护生态环境、节水治水作出唆使后,又1次专门强调保护环境的重要讲话。
讲话观点鲜明,思想深入,针对性、指点性强,对进1步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具有10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会议听取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编制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是贯彻落实党的108大精神、加快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客观要求,是兼顾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有力抓手,是增进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会议经过讨论,原则通过《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
各级环保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讲话精神,充分认识抓好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认识统1到李克强总理讲话精神上来,把行动落实到会议对节能减排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坚定不移地推动节能减排,确保今年节能减排任务顺利完成。
会议要求,要在现有文件的基础上,充分听取专家、学者和有关部门的意见,抓紧修改完善工作。推动环保展会等活动的举行,加强民众意识。
修改后的目标体系要切实体现不以GDP增长论英雄的重要思想,体现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当中的理念,体现调剂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和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基本路径。
明确建设目标导向和保障机制,真正构成有益于节俭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安全的生态空间、发达的生态经济、良好的生态环境、适度的生态生活、完善的生态制度和先进的生态文化,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延续健康推动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会议决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经进1步修改完善后,报请国务院审批。
会议经过认真讨论,原则通过江苏省镇江市等40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市、县)的审核意见。会议要求,要以此为契机,认真总结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实践经验,加快完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充分发挥示范区示范和引领作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会议认为,为应对严峻的环境情势,规范环境执法行动,强化环境执法监管,有必要根据相干法律法规,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环境监察稽查究法》。
《办法》共5部份27条,明确了环境监察稽查的定义、类型,和对承当环境监察稽查工作的机构和权利方面的要求,规定了稽查的内容和程序,和稽查结果的处理方式。
会议决定,《环境监察稽查究法(草案)》经进1步修改后发布实行。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周建、李干杰、翟青,纪检组长周英,党组成员何捷,总工程师万本太出席会议。
机关有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