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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水污染事件绝不是个案 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意料之中

发布时间:2017-03-09 00:32:40

【导读】:中国环保网讯:近日,兰州水污染事件备受关注。为此,记者采访到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饮用水安全教研所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副会长、国际水协(IWA)政府会员代表张晓健。记者提出10个问题?兰州水污染事件绝不是个案 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意料之中

中国环保网讯:近日,兰州水污染事件备受关注。为此,记者采访到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饮用水安全教研所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副会长、国际水协(IWA)政府会员代表张晓健。记者提出10个问题?

记者:之前你曾屡次参加1些水源突发性污染事故中的应急供水工作,这次有无亲身去兰州,怎样看待“兰州水污染”事件?

张晓健:环保部本来约请我去兰州的,当时我正好在外地出差,就安排我的助手去兰州了。应当说,“兰州水污染”既在乎料以外,又在乎料当中。“意料以外”是由于突发事故谁都没法预感,随时随地都可能产生。但是,事故产生后,如果把缘由表露、剖析以后,就会发现事故不再是意外。

记者:兰州的自来水污染是个案,还是在其他城市也普遍存在?

张晓健:这个绝不是个案,反应了我国城市供水普遍存在的问题,即城市供水有很高的风险。

记者:这个共性的风险主要体现在哪里?

张晓健:首先,是产业布局的问题。依照计划,我国城市水源地不应设置大型的化工、重工、钢铁等企业,但由于历史缘由,目前包括大江、大河沿岸都有很多的重工、化工企业,给下游带来了危险。

其次,就是风险管理。风险管理主要包括风险的排查、评估等,兰州事件就反应了风险管理存在的缺点。作为历史遗留问题,肯定是有风险,关键看怎样去防范、怎样采取预防措施,不管是中石油等污染源,还是供水企业(特别是作为全市唯逐一家自来水公司),现在看是不到位的。

再次,是政府监管的问题。出现这类事故,政府是有监管责任的,既有对像石化企业的污染监管不到位,也有对威立雅公司的输水管线(1955年建造)安全问题的监管不到位。混凝土的构筑物能使用那末久吗?早就超期服役了,难道不失事就1直使用?

第4,是老旧装备的更新改造问题。这个问题比较普遍,特别是1些经济欠发达地区。这些设施都是依照之前的设计标准设计的,由于水源被污染了,饮用水的标准提高了,之前的老旧设施已达不到这个要求。

第5,供水体制的问题。目前的供水体制是以行政区划划分的,像北京、省会、地级市等城市,经济实力好1些,有实力解决1些技术性的问题,但到县、镇、农村,就很难在技术上有所保障。

记者:这5个问题如何客观评价,解决起来容易吗?

张晓健:风险管理、政府监管和老旧装备的更新改造问题,只要真正重视,相对容易1些。产业布局的问题,很难根本性改变,由于这是发展带来的问题,只能面对。

真正有难度的还是供水体制问题。很多城市都在弄水务改革,市场化,但很多民生工程可以引进市场机制、竞争机制,不1定都合适实行市场化,由于“城市供水”是天然的垄断,没法去竞争。在这类情况下如何要求改良服务、提高水质就变得很困难。

记者:供水体制上有无可鉴戒的范例?

张晓健:以台湾为例,全部台湾地区只有两家平行的自来水公司。1家是“台北市供水处”,是政府机构,实行行政管理,下面设自来水厂;另外一家是台湾自来水公司,负责全台湾其他城市的供水,水质化验检测机构是共同的,技术支持也是共同的,所以既能高效力,也能高水平。这是1种体制,从技术上、管理上实行统1的专业化管理,不是依照行政区域设立众多独立的小公司来运营。

记者:遍观全部“兰州水污染”,饱受诟病的1个问题是公众的知情权,你怎样看?

张晓健:如何保证公众知情权,需要“水质信息公然”。现在有两个问题,1个是“水质要及时报告”,水质的报告不要总是被动的、出了问题以后才被动公然。另外,作为消费者,有权知道产品的真实信息,但是目前水质公然还不到位。以北京为例,水质报告只能看到城区的整体范围,不同地点的具体水质就看不到。

记者:公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很容易弥漫恐慌的情绪。你之前曾说过公众也需要科学引导,具体指甚么?

张晓健:作为公众,关注自来水污染的时候,有必要了解甚么叫自来水标准,甚么叫达标、甚么叫超标。现在自来水标准有106项,非常复杂。简单说,达标意味着安全,但其实不意味着优良饮用水;超标意味着不安全,但其实不意味着产生危害。

记者:兰州方面被指责“多少小时不作为”耽误了时间,程序上都对吗?

张晓健:自来水质量的监管实际上触及多个部门,如果依照工作程序,发现水质有异常,首先要“复检”、并且加大检测频率,如果连续超标的话就要采取措施,确保饮水安全。苯是长时间毒害指标,不是急性指标,是要走程序的,从这1点讲,兰州政府处置的措施还是及时的。至于说“多少小时不作为”,我认为不能简单做这样的结论。

记者:如果增加水质检测的频率,是不是会增加自来水的本钱?

张晓健:确切,如果把106项全部检测1遍,大概需要2万元左右人民币。但是,如果采取有针对性的检测还是能做到的。比如苯,以后肯定会列入月检项目,增加的费用也是有限的。如果要加强检测,这个检测费用就会纳入到水厂生产本钱,就要增加本钱,但是要看这个占多大的比重,实际上也不会有多少钱。

以兰州为例,兰州市日供水量是约50万吨,如果106项全部检测1遍需要约2万元,算到1天的水费里也只相当于1吨水4分钱;如果1个月检测1次,就是4分钱的310分之1,摊下来也不过1吨水1厘钱;半年检测1次,1吨水的检测费用只有0.2厘钱。所以检测费用其实不高。

我认为,从现实看,问题不是费用问题,而是必要性的问题。所以,各地需要加强风险防范,结合当地实际水质,去制定当地应当加强检测的污染物的名单和频率,依照保证供水安全的需求来进行检测。鼓励企业从相干环保展会上引进新型装备,如防腐风机、气浮装备、果壳滤料等等。

记者:1个耐人寻味的细节,兰州水污染系“偶然发现”,这是不是说明水质检测方面有缺点?

张晓健:这类“偶然发现”是没法应对突发污染的。供水企业要履行饮用水的国标⑴06项,在106项中对检测频率有个规定,即要履行行业的标准CJ/T 206⑵005。根据该标准,对水源水和出厂水的常规检测每个月很多于1次,对以地表水为水源的非常规检测每半年检测1次,以地下水为水源的非常规检测每年检测1次。目前企业没有把这个标准很好地解读,变成了非常规项目检测每半年1次。实际标准是要求非常规项目中,可能存在的含有的有害物资(风险污染物)也要每月很多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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