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保网讯:在2014年的两会中雾霾就已被闹得沸沸扬扬。委员代表建议加快相干法律法规的完善。重拳出击环境污染犯法。4月5日,聊城临清,在村间土路上7拐8弯以后,记者来到了代湾乡农场的边角处。眼前的坑塘,照旧是1池砖红色的水,和1路之隔的另外一个坑塘的碧波构成对照鲜明。
坑塘其实不算小:长约百米,宽510米,1角还散落着很多白色编织袋。"每天要撒3次石灰、放3次清水",张善秋最近被雇来专门干这个活,他说,现在好多了,没甚么味道了,但1天还得34吨石灰。
"这案子肯定要追究刑事责任!"临清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法侦察大队队长张东升说。
时间回溯到3月19日傍晚,天色将黑,1辆河北牌照的大型罐车推倒北边几10米处的1面砖墙,停了下来,接上两条长长的塑料管,开始把车载废液排向坑塘,满载的36吨废液不1会儿就偷排出了约10吨。
"管子里排出的废液是绿色的,1排进去坑塘里的水就红了;用ph试纸1试,废液ph值已到1了,是强酸性",临清市环保局执法2大队队长赵卫峰说。
接到举报电话,临清市环保局、公安局的联合执法队伍火速赶到,当场抓获3名犯法嫌疑人,并立即启动环境应急预案,将罐车封存,对已偷排入坑塘的废水进行处理,避免污染蔓延。
后根据检测分析的结果,罐车偷排的废液确认为危险废物。
经侦察,在罐车驾驶室内发现了连续3天以来该车辆过往高速出入路口的收费票据及在临清境内3天以来的加油票据,在大量证据眼前,犯法嫌疑人不能不交代了跨省排污的背法事实:他们在河北邯郸市某制管企业灌装了酸性工业废液,然后到临清寻觅废弃坑塘进行倾倒,每次大概30吨左右。警方初步判断,该案件是1起跨省偷倒废液案,是1起严重污染环境案件。
张东升说,目前,"专业"组织罐车进行跨省背法排污的"老板"李某仍在逃,警方正在部署,将其缉拿到案后便可起诉。另外,警方亦清查了废液的产生单位--河北某制管企业,届时,将把该企业作为共同犯法1并起诉。
"现在已构成了专业的'黑产业链'",聊城市环保局副局长高广忠告知记者,以往发现的罐车,多是在给企业送料以后返程"捎带"着装废液、偷排,而现在则是"专业的".以本案为例,"老板"李某有多辆老旧罐车,专门以帮助企业偷排废液为业。
更使人意外的是,河北这1制管企业并不是是通常易发环境背法行动的"土小"企业。"大型企业,而且还在扩大",张东升说,企业门口1块牌子上介绍,其正在进行的项目投资都是10几亿元。
据侦察,企业范围几10亿元,是当地的利税大户,其投产已超过10年,但对污染的解决办法极可能是"1贯如此",企业负责人乃至宣称:没斟酌过污染这个问题。
另外,已抓捕的3名犯法嫌疑人中,除司机、押运员外,还有1名临清籍人员。这也印证了附近村民的猜想:"外地人很难找到这么偏僻的坑塘"."我们希望这起案子能对跨省、市等跨境排污的环境背法犯法起到威慑作用",在采访中,聊城市、临清市两级环保、公安部门工作人员屡次这样表示。
记者从我省多地环保局了解到,由于环保部门不能跨境执法,跨境排污成为最近几年来环境监管领域的1个"痼疾",尤以跨省为多。
以临清为例,自今年2月下旬以来,其卫运河下游油坊桥断面常常超标,而上游断面秤钩湾及临清市总排断面基本达标,种种迹象都指向偷排偷倒。而以往即便查实也多只能对罐车的运营者处以数额不高的行政罚款,但对污染源头--以这类方式转移污染物的污染企业却是"无可奈何":就是查到了企业,省外的,最好的情况就是罚款,别的1点办法也没有,企业不在意。
"追刑责就不1样了!"赵卫峰说,几万元的行政罚款企业可能不在意,但恐怕没有哪一个企业的负责人愿意为非法排污冒"坐牢"的风险。
据悉,去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从以往主要根据环境背法酿成的污染结果定罪,到更加重视根据实行的环境背法行动定罪,从而下降了"污染环境罪"的入罪门坎,企业或个人实行环境背法行动不但要面对行政处罚,还将承当相应的民事和刑事责任,大大增加了背法本钱。
同时,去年,我省逐渐建立起各级环保部门与公安部门的联动机制,发现重大线索公安提早参与,侦破进程环保部门积极提供专业支持,以双方联合执法等强化对环境背法行动的高压态势。
记者了解到,这极可能成为司法解释出台后,我省首个追究刑责的跨境排污案件。
山东社科院研究员李广杰认为,这对山东意义重大,由于山东环境标准多严于国家和大多省分的标准且监管严格,相形之下,已成为1块"洼地",能否以此为契机,斩断黑产业链,还需关注此案终究的审理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