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保网讯:10日,记者从召开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上海市增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首次立法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各环节未尽责的处罚,个人未依照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未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分类驳运的责任人,最高可处3000元罚款。
不过,市政府法制办和市绿化管理局负责人均表示,目前本市实行垃圾分类主要还是以精神鼓励、物资嘉奖为主,《办法》的实行不意味着5月1日起本市全面实行垃圾分类投放,也不意味着设定的处罚条款全面适用。在实行早期,对垃圾分类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资嘉奖,对不符合规范的行动进行劝阻、教育。同时针对市民关心的居民垃圾费征收问题,相干负责人表示无时间表。
分类各环节处罚明确到人
《办法》首次明确生活垃圾分类各环节未尽责的处罚条款。如:未依照规定设置分类搜集容器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分类驳运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单位未依照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个人未依照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未依法处理发现或告知、投诉、举报的生活垃圾背规行动,市和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城管执法部门和其他相干行政管理部门将被勒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直接责任人员还将面临正告、记过或记大过处罚。
不过,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顾长浩指出,处罚条款并不是自实施之日起全面适用。而是根据渐进性特点,在实行早期,对垃圾分类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资嘉奖,对不符合规范的行动进行劝阻、教育。但如果在垃圾分类推动较为成熟和成功的小区中,对个别较为卑劣的行动,会依法处罚。对违背垃圾分类规定行动的处罚,将会随着垃圾分类法律制度实行的深入而不断加强完善。
征收居民垃圾费无时间表
针对本报记者提出的垃圾分类以后的去向问题,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总工程师唐家富说,上海4类生活垃圾处理的途径不1样。可回收主要纳入再生资源系统,有害垃圾是纳入到危险废物的处理系统。
干湿垃圾分开以后,干垃圾主要是进行燃烧发电,现在每一年上网的电量约在4亿度左右,湿垃圾主要作为肥料物资转化利用。
国外1些发达城市已展开对居民征收垃圾费的措施,在被问及上海是不是会向居民征收垃圾费时,陆月星表示,本市自2005年起已对单位实行垃圾费征收,每一年征收款约为7亿元,这笔费用对本市提高垃圾搜集和处理的水平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对居民垃圾费,本市已参考了日本、台北等方面的随袋征收模式,这是1个趋势,但现阶段在本市推行可行性还不大,因此其实不会急于展开居民垃圾费的征收。
“绿色账户”兑换范围扩大
目前,本市垃圾分类标准已从初期试点的有机、无机2分法,逐渐拓展为2011年以来试点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的4分法。记者注意到,《办法》延续了4分法分类标准,但斟酌到试点中市民对垃圾“干湿分类”命名的认可度高于“厨余与其他垃圾分类”的命名,原名称微调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
据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局长陆月星介绍,2010年本市生活垃圾生产量到达732万吨。2011年起,垃圾分类工作每一年都被列入市政府实事项目,目前效果初显,2013年全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36万吨,与2010年基本持平,人均生活垃圾处理量控制在0.70千克/天。
截至2013年年底,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居民户数约205万户、近7000个单位。今年本市将新增覆盖40万户的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区域,完成2000个电子废弃物回收网点建设。
陆月星坦言,从目前展开生活垃圾分类的小区来看,居民还普遍存在自觉性和准确性不高的问题,推荐居民参入环保展会等活动了,了解相干行业相干知识。为此本市将进1步深化“绿色账户”鼓励机制试点,通过联合更多社会资源,将“绿色账户”的积分兑换奖品从现有的小盆花、日用品,扩大至购物、金融等领域的优惠,从而更大地激起居民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