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保网讯:2014两会的中的总理报告中“向污染宣战”,引发了民众的广泛关注。而近日兰州产生自来水的苯污染事件以后,值得我们沉思。现在城市自来水屡屡惊魂,最后常常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自来水作为最基本的民生保障之1,产生大范围污染,它的安全风险,有甚于煤矿、交通及1般环保事故。
兰州近日自来水严重苯超标,最新的“初步判断”是,兰州石化上世纪80年代产生泄漏事故后污染物渗透地下,现在“忽然”渗透兰州威立雅水务团体水厂自流沟。随着事故的物理缘由明晰化,公众愈来愈关心事故背后的管理责任,和这类责任是不是会遭到认真追究。
在4月11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兰州市长袁占亭听说慎重表示:“对这次污水事件对广大市民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我代表市委、市政府深表歉意。”
当地主要领导固然“已道歉”,但道歉主要针对的是污染事件的社会影响,而躲避了其中的政府责任。这样的道歉,兰州市民能接受吗?
公众现在亟欲发出的追问1大堆:兰州水厂自流沟与兰州石化的地下管网纵横交错,有无人斟酌过石化原料或产品渗透污染水厂自流沟的安全风险?兰州石化上世纪80年代污染物渗透地下,为何没有得到必要的处理?有无斟酌到这类污染渗透的长时间风险?个中除企业环保责任,还有当地政府的监管责任。
当地政府还有另外3项责任:
1是1个多月前,当地自来水就被报告“异味”,虽然有关部门已否认此“异味”与苯超标的关联性,但“异味”具有安全风险提示作用,当地政府给人不闻不问、麻痹大意的印象。
2是迟至威立雅发现自来水苯超标18个小时后,当地才将事故公之于众,导致大量居民继续饮用了苯超标自来水。
其实还有1个貌似“历史遗留问题”,即兰州水厂自流沟建于上世纪50年代,属于“超期服役”,兰州市政府于2007年将全市自来水业务高价卖给威立雅水务,却没有对“超期服役”设施进行任何改造,给全市供水埋下安全隐患。虽然是前届政府欠债,现任政府不予亡羊补牢,亦属失职。
虽然,眼下尚处于对自来水污染来源的调查、分析与处理阶段,但几近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政府建构起安全供水责任链,这起自来水苯超标事故是完全可以免的。可以免的事故产生了,当地政府就是责任链的中心环节,不予问非难以服众。
此前,我们对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不乏其例,但主要集中在矿业等安全生产领域,民生领域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明显不足。推动在企业从环保展会上加强技术交换,更新技术工艺。现在城市自来水屡屡惊魂,最后常常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自来水作为最基本的民生保障之1,产生大面积污染,其安全风险有甚于煤矿、交通及1般环保事故。如何明晰其中的政府责任及其领导责任,是1个现实问题。
兰州自来水苯超标既已产生,当地政府部门及其官员失职理应依法问责。
无妨借此,打造1个规范案例,明确类似供水事故产生后,地方政府及其领导,责任在哪里、失职以后应当承当哪些责任,和如何承当责任,以此昭示天下。这未尝不是响应总理报告中的“向污染宣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