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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10年征收排污费超1700亿元 促进环境质量改善

发布时间:2017-01-27 09:09:49

【导读】:2003年至2013年,中国累计征收排污费1700多亿元,征收对象触及506万家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对此称,各地环保部门有效发挥了排污收费的环境经济政策调理作用,增进企业加快产业升级改造和完善治污设施,增进环境质量改良。中国近10年征收排污费超1700亿元 促进环境质量改善

中国环保网讯:27日在重庆举行的“2013年度排污申报核定与排污费征收数据汇审培训班”传出消息,2003年至2013年,中国累计征收排污费1700多亿元,征收对象触及506万家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对此称,各地环保部门有效发挥了排污收费的环境经济政策调理作用,增进企业加快产业升级改造和完善治污设施,增进环境质量改良。

2003年起,结合贯彻实行《排污费征收使用条例》,排污申报工作被纳入环境监察基本职责。至今,排污申报登记内容基本覆盖了排污单位生产经营、污染治理和排放的各个环节,实现了计算机输入、系统查询、审核和汇总,并朝着实时、动态、网络化方向发展。特别是2007年起,排污申报从单1服务于排污费征收向构建污染源基础信息数据库转型,相干数据被广泛应用于环境移动执法、污染物总量减排等工作领域。

作为中国环境管理工作中最早提出并普遍实行的3大基本制度之1,排污收费制度已履行30余年。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表示,2014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对环境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今后要加大排污费征收稽查力度,有效破解行政干预,围绕钢铁、水泥、重金属等重点行业和关系大众身体健康的重污染行业展开工作,更好发挥排污收费的经济杠杆作用。

在第12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对中国《环境保护法》正式修订前,《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就明确了“加倍征收排污费”、“按日累加处罚”、“对环境背法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罚”等规定,避免了“遵法本钱高、背法本钱低”的情况。重庆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史大平说,通过排污收费及市场运作,重庆直辖以来累计张罗资金1600多亿元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累计投资500多亿元用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600亿元实行6批次206家主城区污染企业环保搬迁,该市环境质量延续改良。

此次培训班还流露,2014年起,中国正建立的国控企业欠缴排污费负面清单制度,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将2013年374家欠缴3.4亿元排污费的国控企业名单在本级门户网站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同时,除对国控企业排污费按季度例行公然外,环保部门每一年将对欠缴排污费的国控企业专门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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