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保网讯: 依照部署广东7月1日起开始分阶段推行使用国Ⅴ车用燃油,2015年7月1日前全面完成。南都记者昨日了解到,目前中石化已提早进行国Ⅴ汽油升级置换,广州、东莞、深圳、茂名等14市销售公司5月29日开始置换国Ⅴ标准汽油,升级置换期间暂不涨价。
广东国Ⅴ车用燃油升级珠3角等14个地市先置换升级,其余地市随后分步骤进行。中石化已提早进行国Ⅴ汽油升级置换,广州、东莞、深圳、茂名等14市销售公司5月29日开始置换国Ⅴ标准汽油,部份地区粤Ⅳ标准汽油已停售。中石化此次汽油升级时间较广东政府要求时间提早1个月。汽油批发价方面,国Ⅴ汽油每吨高出粤Ⅳ汽油200⑶00元。零售方面,升级置换期间暂不履行优良加价政策,仍按粤Ⅳ汽油零售价履行。
此前,发改委发布的油品质量升级加价政策要求,车用汽油从第4阶段升级至第5阶段加价标准为每吨170元,折合92#汽油升价约0 .13元/升。加价政策或在后期升级置换完成后履行。目前茂名石化、广州石化及湛江东兴炼厂全力满足中石化国Ⅴ汽油需求。10月1日全省置换完成后,广东将成为继北京、江苏、上海以后又1提早推行国Ⅴ标准汽油的省分。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2013年12月18日发布第5阶段车用汽油国家标准,要求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履行。硫含量由第4阶段的50ppm下降至10ppm,降幅达80%,同时锰含量也大幅降落。
具体升级置换时间
2014年7月1日起,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阳江、湛江、茂名、清远、云浮14市全部销售国Ⅴ车用汽油。2014年10月1日起,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潮州、揭阳7市全部销售国Ⅴ车用汽油。
2015年4月1日起,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阳江、湛江、茂名、清远、云浮14市全部销售国Ⅴ车用柴油。2015年7月1日起,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潮州、揭阳7市全部销售国Ⅴ车用柴油。